光缆配件产品招标公告
光缆配件产品招标公告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预估规模:辽宁联通营口市分公司光缆配件产品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40万元(不含税)。
1.1.2货物规模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采购明细)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预计2019年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或预估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1.4交货期:分批订单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交货。
1.1.5交货地点:营口市联通公司指定地点。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2名中标人,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1:占本次招标项目总额的60%份额,预估金额为24万元(不含税)。
份额2:占本次招标项目总额的40%份额,预估金额为16万元(不含税)。
1.3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3.1本次招标共选取二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排名前四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四的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供应商服务后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3.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名至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本项目份额1至份额2的中标人;
1.3.3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40万元(不含税),各项不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项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人任何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内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包含本次采购明细中任意1种产品)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发票日期以开票日期为准);
②单项合同应附对应的发票;
③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
④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得分。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18年1月以后对外开具的17%或16%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或转账)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1。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7.电子招投标要求
8.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系统证书办理指南》等。
8.2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公告附件中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导-视频》,以下内容为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66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电话:***-********
合作方门户电话:***-********-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2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
邮编:110000
联系人:孟凡琦182*****782(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张志强、高志超130*****178(商务技术事宜)
电子邮件:m********63@163.com
账户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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