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井场管护、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第二批井场管护、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第十一采油厂2019-2021年度第二批井场管护、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8-XA411-FW1602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计划对第十一采油厂90个井场看护点414口油水井管护业务进行招标。同时,对第十一采油厂太白梁、新集、方山、彭阳、桐川采油作业区共7009.2km2油区管护面积和34公里原油外输管线巡护业务进行招标。
井场管护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见表一。
表一井场管护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序号 | 业务类型 | 外包内容 | 工作要求 |
1 | 看护、保洁、绿化 | 1、看护抽油机等生产设施设备,以及数字化配电柜、摄像头等数字化设备。 | 防偷盗、防破坏、防侵占、防抢劫、防污染、防止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 |
2、看护加药药品、消防器材、工具用具等器材物资,以及生活设施设备。 | |||
3、看护单井管线(输油、注水、供水、伴生气等),以及井场、道路等矿权。 | |||
4、负责抽油机等设施设备工业卫生,以及井场卫生、井场平整。 | 达到甲方标准化井场管理要求 | ||
5、负责生活点及配套设备设施、器材物资卫生。 | |||
6、负责树木及草坪养护。 | 无破坏、定期浇水 | ||
2 | 巡检 | 1、检查油水井生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以及生产参数有无异常。 | 按甲方要求定期巡检,发现异常信息及时反馈 |
2、检查单井管线运行是否正常。 | |||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 |||
3 | 油水井 操作 | 1、抽油机启停,注水井启停。 | 按标准操作规程作业 |
2、井口憋压、取样、投球、加药、流程切换等。 | |||
3、更换盘根、压力表等。 | |||
4、阀组间调整注水量。 | |||
4 | 资料填报与信息传递 | 1、录取压力、温度等数据。 | 按甲方要求录取填报 |
2、填报日常生产、设备维护、消防器材检验、信息报送等综合记录。 | |||
3、传递油水井日常生产信息、管线运行情况。 | 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 ||
4、传递油水井生产异常信息,以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 |||
5 | 应急配合 | 1、配合甲方日常维护、现场检查工作。 | 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
2、配合甲方处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抢险工作。 |
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见分别见表二、三。
表二油区巡护(矿权巡护)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序 | 业务类型 | 外包内容 | 工作要求 |
1 | 矿权巡护 | 1、负责甲方矿权管护区域内的日常巡护。 | 外包区域内 矿权完整 |
2、负责矿权管护区域内他人非法开采、矿权侵占等不法行为的监控。 | |||
3、负责现场组织巡护。 | |||
4、负责收集矿权的相关信息。 | |||
2 | 油(气) 井巡护 | 1、负责甲方承包区域内油(气)井的日常巡护。 | 无偷盗原油及盗卖物资器材案件发生 |
2、负责承包区域内他人非法盗卖原油及物资器材等不法行为监控。 | |||
3、负责将承包区域内偷盗、破坏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 |||
3 | 支线巡护 | 1、负责承包区域内输油(气)支线的日常巡护。 | 防偷盗、防破坏,防环境污染 |
2、负责制止他人对承包区域内输油(气)支线偷盗破坏行为。 | |||
3、负责将输油(气)支线偷盗、破坏、管线腐蚀及原油污染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 |||
4 | 应急配合 | 1、配合甲方日常维护、现场检查工作。 | 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
2、配合甲方处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抢险工作。 | |||
3、配合公安部门在油区范围内开展抓偷反盗,取缔非法收油点等工作。 |
表三管线巡护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序 | 业务类型 | 外包内容 | 工作要求 |
1 | 管线巡护 | 对承包区域内油(气)管线进行巡护,防止管线发生人为破坏、盗油事件、自然损坏,以及由此引发的生产、安全和污染事故。 | 防偷盗、防破坏、防侵占、防抢劫、防污染、防止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 |
2 | 管线附属设施看护守卫 | 对油(气)管线全线阀室、穿越、跨越、五桩、光缆及数字化监护设施等看护守卫,确保管线附属设施运行正常。 | 管线及附属设施运行正常,无占压 |
3 | 管线保卫 | 及时排查发现并配合取缔油(气)管线沿线出现的非法收油、炼油窝点,杜绝管线占压的发生。 | |
4 | 施工监护 | 按照规定程序对油(气)管线周边各类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杜绝因第三方施工造成管线或光缆破损事件。 | 无施工破坏 |
5 | 信息反馈与突发性事件处置 | 1、配合甲方日常维护、现场检查工作。 2、及时反馈巡护过程中发现的异常信息。在管线发生偷盗、破坏、损毁、火灾、爆炸、污染等突发性事件时,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并配合甲方紧急抢险、现场保护、警戒、案件协办等工作。 | 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突发性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
2.2招标范围
该项目分为6个标段,其中:井场管护业务为3个标段,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
井场管护业务:
本次招标工作涉及桐川、太白梁两个采油作业区90个井场414口油水井的井场管护业务工作量,根据矿权分布、生产实际、综合治理等差异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桐川采油作业区镇218综合站、镇三转油站、镇六注水站、镇七增压站30个井场看护点(137口油水井)井场管护业务工作量;
第二标段:太白梁采油作业区镇二联合站、镇五注水站、镇18增压站30个井场看护点(157口油水井)井场管护业务工作量;
第三标段:太白梁采油作业区镇四转油站、镇14增压站、演100-1井区30个井场看护点(120口油水井)井场管护业务工作量。
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业务:
第四标段:桐川采油作业区、太白梁采油作业区油区巡护(矿权巡护)业务工作量;
第五标段:方山采油作业区、新集采油作业区油区巡护(矿权巡护)业务工作量;
第六标段:孟镇管线巡护(方山段)管线巡护业务工作量。
2.3 招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方式等。
井场管护、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业务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分类报价;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和内容、标准不变、签约价格和工作量不变的条件下,年度考核合格的标段,可续签下一年度的业务外包合同,但续签合同次数不得超过2次;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外包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外包工作量(合同金额)随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在合同服务期内招标人对服务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再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同时退出第十一采油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第十一采油厂类似业务:
(1)存在转包或分包现象的;
(2)考核不合格标段超过该投标人在第十一采油厂总标段数量三分之二的;
(3)在第十一采油厂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3起以上或盗卖油气产品涉案人员5人次以上的;
(4)在长庆油田范围内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5起的;
(5)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给第十一采油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6)违反长庆油田公司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给第十一采油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7)发生到第十一采油厂非正常上访,一次超过10人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人次,给第十一采油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到长庆油田公司5人以上集体访,或个体到长庆油田公司非正常上访3次以上,影响长庆油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8)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歪曲事实、造谣生事,给第十一采油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9)发生泄漏油田商业秘密事件,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0)因劳动争议、治安管理、队伍稳定等问题连带第十一采油厂,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11)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
(12)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识别培训、岗位培训、法制教育等培训工作普遍不落实的;
2.4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有连续三年在荒原大漠,或山大沟深、沟壑纵横、梁峁交错、偷盗破坏严重的黄土高原从事井场管护、油区巡护、矿权巡护、管线巡护业务或同类项目服务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表,无亏损,无资不抵债现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第四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所报名的单位及项目编号;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5井场管护业务第一、二、三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2个标段;油区巡护业务第四、五、六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2个标段。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仅作为标段序号靠前的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在后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详见现场指示牌);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陇东指挥中心
联系人:李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姜楠宋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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