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公国土拍告字〔2018〕8号招标公告
攀公国土拍告字〔2018〕8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攀公国土拍告字〔2018〕8号 | 项目名称 | 攀公国土拍告字〔2018〕8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12-11 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国土拍告字〔2018〕8号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 受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起始价770万元,约22.38万元/亩。 2.竞买保证金770万元。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者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全部工程竣工。 5.本宗地兼容的一类工业用地产业准入为“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按照《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24号)要求,本宗地兼容的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大于等于1.0。 6.在报名时竞买人须持仁和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及攀枝花市仁和区农牧局出具的对产业的确认函后方可报名,具体解释由仁和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及攀枝花市仁和区农牧局负责。 7.竞得人应结合地形确定地块设计标高,科学布局,妥善处理好拟建项目与国道227的关系,合理设计对外交通出入口,确保满足通行需求且不影响周边交通, 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相关事宜由仁和区政府负责解释。拍卖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本条为准,竞得人需无条件执行。 8.宗地内有10KV电力线,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必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我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在攀枝花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无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12.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3.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挡墙、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 14.宗地内的给排水、电、路及其设施和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内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者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者承担。拍卖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本条为准,竞得者需无条件执行。 15.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16.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7.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8.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2日工作日期间(12月19日至12月29日9:00——12:00,13:30——17:00,2019年1月2日9:00——12:00,13:30——15:00),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49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8个银行账户存入,账户由竞买人自行选择(具体见下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日15时。 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审查,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请于2019年1月3日9时30分到拍卖现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1月3日10时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49室 联系电话:0812- ******* 联 系 人:周女士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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