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眉山市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项目立项的批复》(眉市计投资[2005]9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眉发改[2006]比选备字21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眉山市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 眉山市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综合业务用房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 眉山市眉州大道与文定街交叉口西南角
实施时间 2006年7月至2006年10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约1304平方米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其他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眉山市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综合业务用房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玻璃幕墙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有三个类似项目业绩;(2)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6年07月31上发出邀请函起至 2006年08月03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6年08月04日09时30分,在 眉山市广播电视局二楼办公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眉山市广播电视局
地 址:眉山市小北街市广电局办公大楼
联 系 人:王勇
联系电话: 139*****96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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