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中学就餐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华侨中学就餐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 SS[2010]051
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就餐设备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文件编号:SS[2010]051
二、项目名称:就餐设备设施
三、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不得对其拆分。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采购货物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就餐设备设施 | 一批 | 签定合同后20天内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竞价人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投标资格:(一)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三)投标人所投燃气炉灶生产厂家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其申请办证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复印件。(四)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五)投标人应在佛山市范围内有已依法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经营场所(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其申请办证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复印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
七、公示时间: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5日。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21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7月2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封时间:2010年7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封投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中心: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潘先生 传 真:****-********
电 话:(0757) 8775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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