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招标公告

电脑招标公告

标号:BYJ-LJ******* 截止日期:2010-7-13 11:00:00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计算机等一般设备实行网上竞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设备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一、竞价邀请
1.竞价编号:BYJ-LJ*******
2.竞价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见竞价货物一览表。
3.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7月8日16:00至2010年7月13日09:00
4.上传报价网址:http://fzlj.jzfcg.gov.cn
5.竞价起止时间:2010年7月13日09:00至2010年7月13日11:00
6.联系人:刘宇超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八层(350003)
联系电话:****-******** ******** 0591-********(传真)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左海支行
账号:7341 7101 8260 0020 564
二、竞价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数量
竞价单价最高限价
交货期
用户单位
1
1
电脑
联想扬天 A4600R(E5300),其他硬件设备按标准配置
1
3800
竞价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
连江县科学技术协会

三、报价需知
1.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报价承诺书(格式见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竞价数据以华兴公司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等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关,请各竞价方合理选择上传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报价文件应按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竞价文件的报价格式填写。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交竞价文件书面原件存档。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当日内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时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报价人须提交报价保证金壹仟元,各报价人应于2010年7月12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5.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6.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价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7.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禁止提交现金。
8.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9.未中选报价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提供“退还投标保证的函”( 格式见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予以无息退还。
10.中选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提供政府采购合同、验收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的函”,以原提交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11.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或不按规定日期签订供货合同,则保证金将被没收。中标供应商未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供货安装,则保证金被没收。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则保证金被没收。
12.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13.其它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承诺质量保证期、交货期。
(2)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3)竞价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以竞价一览表中的为准,竞价一览表中未体现售后服务的,均以厂家的售后服务为基础,中标方应为用户方提供最优的服务。供应商在售后服务承诺中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但是不作为中标的条件。
四、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在供货通知送达后,按用户指定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五、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2.竞价承诺书、报价货物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按附件格式)。
六、竞价准则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竞价货物一览表)在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boyibid.com)和连江县政府采购网(http://fzlj.fjzfcg.gov.cn)上公示三天,同时报价人通过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竞价,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级网上竞价采购办法的补充通知》(闽财购【2008】18号)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的3%,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符合技术指标、供货期、售后服务需求前提下,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七、中标供应商的职责与义务
竞价结束后,经用户单位确认,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一周内,中标供应商须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传真至我司。对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若原因出自用户方,可由用户单位出函至我司推延签合同限期;若原因出自中标方,经用户单位确认后,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记录一次。
2、与用户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其投标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中标供应商须将用户单位确认盖章后的验收单传真至我司,其履约保证金方可退还或延用为其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中标方未履约,经用户单位确认后,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记录一次。
供应商在一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良记录满三次,我司将提交相关材料至连江采购办,该公司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三个月内禁止参加连江县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活动。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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