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语音导览机招标公告
旅游区语音导览机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莲花山旅游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语音导览机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请点击GMTC103B042ZHJ079JO打开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7月8日至2010年7 月14日五个工作日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1、 采购货物类型、内容、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项目类型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货物类
语音导览机
140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
人民币49.94万元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相关服务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合格的报价人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 报价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直接授权代理商(出具制造商报价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3.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5:00;
获取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一楼售标书处;
价格: 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前30分钟;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6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二楼210室。
5. 报价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6.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莲花山旅游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西门路
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网址:www.gdmeetc.comn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10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20-6279 1595
传真: 020-8333 979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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