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设备招标公告
1+N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设备招标公告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九寨沟县安乐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九寨沟县安乐乡人民政府1+N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8]233号
二、项目名称:九寨沟县安乐乡人民政府1+N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1+N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设备,最高限价66.977万元。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本次谈判报名为网上报名,谈判文件自2018年12月4日到2018年12月10日17:30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batc.cn)下载,谈判文件按包获取,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下载谈判文件和其他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谈判文件和其他资料,此为获取谈判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登陆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涉及网络问题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98。不收取谈判文件工本费和编制成本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谈判及开标地点: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采购人:九寨沟县安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180 9023 8226
地址:九寨沟县安乐乡人民政府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九寨沟县永乐镇人社大楼302办公室
邮箱:jzgxggzyjyzx@163.com
邮编:623400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4日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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