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水剂招标公告
减水剂招标公告
减水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24(2018)-QLGS-WZCG017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泉州制梁场减水剂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泉州制梁场。本项目部所需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执行 标准 | 交货 地点 |
1 | A包 | 减水剂 | 聚羧酸系(铁路桥梁) | 吨 | 505.23 | TB/T3043 TB/T3275 GB8076、 掺量≤1%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后西泉州制梁场 |
2 | 引气剂 | 聚羧酸系(铁路桥梁) | 吨 | 252.61 | TB/T3275-2018掺量≤0.5% | ||
3 | 备注 | 铁路用减水剂要求与引气剂分开掺入,报价也要分开报,减水剂需要CRCC认证,以上规范必须执行最新有效标准 |
(1)减水剂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2)减水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减水剂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能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4.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5. 招标方式
5.1招标文件买标书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1日 08:00~11:30,13: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标书每份售价壹仟元整,汇入招标方的公司帐户。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
5.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或网上报名。
5.3澄清及答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9年1月5日下午16:00之前将质疑问题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招标方联系,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5.4投标文件递送: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月6日上午9:00之前递送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后西村泉州制梁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月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泉州制梁场会议室(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黄塘镇后西村泉州制梁场)
5.6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泉州制梁场
联系人: 帅如鲲 139*****626 杨彤:138*****198
邮箱:********4@qq.com">********4@qq.com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贵溪桥梁厂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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