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编辑出版《南江县贫困村村史》 招标公告
文化馆编辑出版《南江县贫困村村史》 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文化馆编辑出版《南江县贫困村村史》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17 10:10 |
采购人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文化馆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联系方式:岳先生,189-8000-628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仿古街122.124.126号,联系方式:潘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文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10、法定代表人(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1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1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截图(复印件);15、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12-17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12-21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3)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12-28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12-28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3)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2-28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金融机构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南江农科村镇银行。银行账号:****************94。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填写方式:投标保证金单据、保函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分包号或采购项目编号及分包号的保证金),未按以上方式填写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开具的保函,将视为无效响应。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保函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或保函原件于开标前在开标地点交给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否则作无效投标响应。 注:若以保函方式提交,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开具。保函的格式以保函出具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及分包号、项目编号级分包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不短于投标有效期)、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保函出具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等) |
预算金额(元) | 19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R852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竞商【2018】28号。2.采购项目名称:编辑出版《南江县贫困村村史》。3.采购人:南江县文化馆。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1.采购预算金额:19万元;2.资金来源:本年财政追加专项经费(南财教追【2018】114号)三、采购项目简介:根据巴文广新局(2017)60号文件及南委目发(2018)2号文件相关精神,2017年至2018年完成南江县156个贫困村的村史资料收集、改稿及编辑出版工作。(详细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采购预算:19万元(人民币);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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