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行政区域 | 沈丘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7日11: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17日10:40至2018年12月17日10:4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10:00 | ||
开标地点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预算金额 | ¥36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项目联系电话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采购单位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沈丘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追加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沈采中[2018] 107 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预算资金:*******元;
工期:15天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经营本项目的合法资质,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终端服务器、气体放电闪光灯、GMOS卡口抓拍单元、200万星光级违章检测一体化球型摄像机37倍)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需具备安防工程资质;
4、要求投标产品终端服务器、气体放电闪光灯、GMOS卡口抓拍单元、200万星光级违章检测一体化球型摄像机37倍与沈丘县交警队原有同类设备和平台能够实现无缝对接,且提供无缝对接证明;
5、需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5: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东三楼)。
3、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全部资料。上述证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 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沈丘县财政局东三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于军峰 联系电话:138*****627
2、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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