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招标公告
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公告]遂昌县东城毛田区块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0-07-10
遂昌县东城毛田区块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SC2010A63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东城毛田区块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项目已由遂发投[2010] 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如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目前到位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东城毛田区块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项目分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两部分,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77.9145万元,工期15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在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自行到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处下载。
6.2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图纸的,可自行网上下载或招标代理人联系,图纸押金 1000 元壹份,在开标日(携带施工图纸)当天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必须保持图纸完好,如果图纸破损或未及时送还,图纸押金将不予退还。
7、其他规定
7.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3、本工程列入标后重点监管项目,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将对本工程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予充分考虑。
7.4、善意提醒:
(1)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凭银行汇票先到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缴款书,到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3)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档安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4)本工程必须使用河道天然砂,水泥混凝土路面、稳定粗骨料必须用碎石。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毛金辉 电 话:****-*******
代 理 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巧娟 电 话:138*****486
传 真:****-******* 邮 编:323300
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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