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包装袋生产线建设竣工招标公告
塑料包装袋生产线建设竣工招标公告
2018年11月25日,常德市德利塑业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常德市德利塑业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废水、废气部分)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高家港村,总投资1200万元,租用车间总面积2600m2(另租用宿舍660m2),生产区布置有办公室、拉丝区、造粒区、织布区、覆膜印刷区、缝纫区、仓库等;环保工程有生产车间安装集气罩通过排气筒,废气采取有组织排放。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编织袋6000万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3月,常德市德利望业包装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完成《常德市德利塑业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3年5月30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作出《关于常德市德利塑业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德环建〔2013〕19号)。
2018年6月,常德市德利望业包装有限公司委托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1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常德市德利塑业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德环建〔2013〕19号)所批准建设内容中“废水和废气”部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开展的监测调查工作。
二、工程变更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为拉丝冷却水和生活废水
(1)冷却水
本项目拉丝工序需进行冷却定型,冷却方式为塑料丝在水中直接冷却,由于塑料丝主要成分为聚丙烯,聚丙烯不溶于水,不会对冷却水产生污染,冷却水比较清洁,主要污染为热污染,温度一般在40~50℃。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即可,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冷却水用量为250m3/a,蒸发消耗。
(2)生活废水
本公司职工生活全部依托兴业肉机食堂及宿舍安排食宿,职工生活用水量约15.36m3/d(按160L/人?天计),生活污水产生量12.3m3/d(产污系数按0.8计),3936 m3/a,生活废水进入兴业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G319国道下水道,最终进入沅江。
2、废气
(1)破碎粉尘
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塑边角料进行回收再生,再生过程废塑边角料需要进行破碎处理,破碎过程产生少量粉尘。
(2)有机废气
本项目采用聚丙烯为原料,聚丙烯在拉丝机内受热熔融(160℃)后通过模具挤出,在挤出成丝过程会少量有挥发性有机气体生成,这些有机气体为聚丙烯在加热熔融时部分聚丙烯分子分解产生,分解产物主要有丙烯单体、乙烯、乙烷等,为非甲烷总烃。根据聚丙烯的特性,聚丙烯的热稳定性较好,热分解温度为350℃,本项目加热熔化温度为160℃,低于聚丙烯的热分解温度,被分解的聚丙烯分子很少,挥发出来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少。
印刷采用水性油墨,属环保型油墨,印刷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主要含醇类和丙烯酸类物质)产生,挥发出来的有机气体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
废塑边角料进行回收,经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回收利用过程用再生造粒机进行破碎、融化、挤出造粒,制成颗粒状物料,融化过程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挥发出来的有机气体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总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覆膜印刷工段排口、废塑料融化工段排口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2、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环境空气质量PM10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2.0 mg/m3。
五、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组现场核查情况: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要求,按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符合标准;建设过程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实际建设无重大变动;项目建设及运行调试期间无群众投诉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事件。
本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废水、废气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名单附后
常德市德利塑业包装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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