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新塘社区居委员会对新塘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招标公告
街道新塘社区居委员会对新塘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闽建发招字[2018]298号
公开发包现场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10:00点 。
公开发包现场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
公开发包现场主持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标的: 坐落于新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塘农贸市场房屋,总面积约7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用于开办和经营集贸市场。
最低限价:人民币40万元/年(含升级装修期80天),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废标,等于或高于最低限为有效标。满二年后第三年起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以后每满三年递增10%,具体详经营合同。
租赁期限:12年,前80天免收租金(作为升级装修期)。
租金缴纳方式:按年支付,具体详经营合同。
一、意向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承租者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内具有市场摊位出租或市场经营管理;
2、承租者企业具有不低于总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贸市场运营经验(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开标会采用一次性报价最高投标价中标法。各投标人持保证金、密封好的【投标书、投标承诺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证、不低于总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贸市场运营经验(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报价会场进行投标。不按时到报价会场,视自行放弃。
三、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中标款项的;
(3) 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人必须于现金方式在开标前提交,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房押金,并在签定合同前须再交纳人民币伍万元共计壹拾万元作为租房押金。租期满后,承租人未出现违约情况下凭收据无息退还承租方。
五、本招租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勘查。
六、投标人须事先按文件规定填写完整,并用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完整,写明投标人姓名,进行投标,投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开密封件,并进行唱标。
七、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法,投标人不得低于最底限价,低于最底限价视为废标。
八、各意向承包人的报价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一经报价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九、意向承包人须遵守会场秩序,如有捣乱秩序行为的,主持人有权当场取消报价资格。如各意向承包人有串通、操纵或垄断行为,主持人有权宣布报价无效。
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十一、成交后,中标人应公示 3日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未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合作方。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营。
十二、若各意向投标人有违反《公开发包交易须知》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报价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发包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开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捌仟元整。
十四、具体有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经营合同,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新塘社区居民委员会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月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江先生/137*****9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蔡小姐/****-*******
2018年12月
招标
|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