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佛山市禅城区石南桥头绿化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⑴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园林市政环卫局;
⑵ 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石南桥头绿化工程施工;
⑶ 招标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⑷ 工程规模:总绿化面积约2.4万平方米;
⑸ 招标范围:石南桥头绿化工程施工;
⑹ 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⑺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⑻ 工程建设地点:石南桥头;
⑼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9月25日;
⑽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在佛山市禅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外建筑业、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企业承接佛山市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在开标时递交)。
5、投标申请人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于2006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分至2006年 8 月 3 日 16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参加投标。
接受报名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⑴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⑵ 企业业绩:提供在2004年~2005年的类似工程的业绩复印件(以合同协议书文本、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为主);
⑶企业施工本项目所具备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⑷拟派往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
⑸拟派往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随名单后提供各人的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
⑹过去两年财务状况:2004年、200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的复印件;
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⑻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电子信箱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于报名截止日2006年 8 月 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送至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二号五楼招标二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书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材料及“资格预审原件核查汇总表”进行核对,未提供“资格预审原件核查汇总表”的不进行核对,无原件或与原件不相符的复印材料,资格预审时将不予考虑(资格预审原件核查汇总表请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同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未打印填写或无投标人公章的,不予核对)。
9、资格预审办法:由招标人组成评审小组,从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综合实力、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等方面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评审,选取正式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押金每份500元人民币。
11、通知与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不确切而造成无法联系,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佛山市五峰四路建设质监大楼五楼
联 系电 话:****-******** 135*****575
联 系 人:胡 南
传 真号 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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