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招标公告
《年鉴》招标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安阳县年鉴》印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询价采购(2010)总第160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安阳县年鉴》550册
技术要求:
1、 采用国家级出版社书号(一书一号);
2、 约98万字,大16开本;
3、 内文用100g金东双胶纸,4号字体,印刷全部采用胶片印刷;
4、 80张彩页,地图2张,采用157g金东铜版纸;
5、 封皮采用进口板纸,覆哑膜;
6、 前后衬纸用230g布绞纸;
7、 印刷油墨用进口油墨;
8、 装订不少于14孔。
三、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四、报名时间:2010年7 月12 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11房间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年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河南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所提供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标的报价:为标的送到指定地点后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而发生的设计、制造、采购、试验、运保等的全部成本、保险、税金及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及相关费用。其中货物报价应包含货物运抵工作现场并且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关税、税金、运费、运保费、装卸费及各项相关费用。
六、交货期、地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交货,采购单位安阳市内指定地点。
七、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0年7月15日上午10:00,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11房间)。
八、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2000元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银行及开户行: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九、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货款结算办法:中标人所供货物到现场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人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采购人、中标人签章后报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货款结算。先行支付95%货款,一年质保期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的货款。
十一、其他:投标单位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两份),参加询价,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后和报价表一起传过来)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单位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十三、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十四、联系人: 刘锴
报名电话:0372-*******
传真: 0372-*******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
安阳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询价表
投标单位: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
投标人报价
数量/单位
单 价
总 价
合 计
投标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投标单位品牌、质量、规格、服务及供货时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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