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国家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4、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国家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设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568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涉及内容包括标志调整及更换,分别为标志板面的设计、交通标志底板、支撑杆件和基础调整利用方案。实施范围为上海绕城高速公路、与绕城高速公路连通的横向高速公路、设置有绕城高速入口预告标志的普通地面道路、G15与G4221两条高速公路共线段横向高速公路和普通地面道路。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为完成本工程范围内设计的所有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具体项目内容、成果提交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路政局制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施工图设计20天,施工图预算5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1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2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报名);(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17 17:00:00至2018-12-2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在上述时间内携带:(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零陵路583号1208室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及纸质招标文件。注:(1)、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0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12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或被授权人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投标)、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会。?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包件(售后不退)。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型企业招标。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需符合小、微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其评审价将获得6%优惠。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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