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区法院智能化停车场 招标公告
萨尔图区法院智能化停车场 招标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智能化停车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智能化停车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智能化停车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X2018-26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控制价:600,000.00元,参与竞争谈判的供应商,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采购内容:安装建设智能化停车场,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六、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具体要求。
八、质保期:提供一年保修质保服务。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具有有效的所投智能停车场系统生产厂家经权威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提供本地化的服务,要求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完问题。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在大庆设有智能停车场系统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服务协议期要求大于本项目免费售后服务期限。被委托第三方公司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需提供被委托第三方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本项目要求智能停车场系统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生产厂家,否则,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4、投标语言:中文。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彼此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十、投标须知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8日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文件售价300元(不含税),售后不退。
3、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十一、本项目服务费玖仟元整(¥9,000.00元,不含税)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代理公司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代理机构无关。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234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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