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路、南沙港铁路、津石招标公告

台铁路、南沙港铁路、津石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陕西段YXZQ-6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磁浮工程I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港铁路NSGZQ-3标工程指挥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银西铁路陕西段YXZQ-6标项目经理部: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正线长度616.81km,其中陕西省境内163.21km,甘肃省境内271.85km,宁夏自治区境内181.75km。YXZQ-6标段起止里程为DK138+151.98~DK167+858,线路长27.91km,位于陕西彬县炭店镇、新民镇、永乐镇境内。线路设计时速为250km/h,预留350km/h。主要工程有3桥【彬县车站大桥(174.55米)、红岩沟中桥(62.2米)、红岩沟大桥(403.5米)】、3隧【彬县隧道(14.25千米)、小章隧道(4.90千米)、永乐隧道(8.12千米)】和无砟轨道双块式轨枕。隧道占线路全长的97.71%。

计划总工期72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12 月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12 月27 日。

2.1.2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第一标段:本项目路线起于海滨大道高速公路并设置互通立交,立交起点与南港工业区内道路港北路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止于现状北穿港路南侧约300m位置,与第二标段起点相接,终点桩号为K3+490.340,路线全长3.49公里。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特大桥1座887.85(887.95)m,互通立交匝道桥4座2131.84m,匝道加宽桥4座1740m,分离式立交1座353.1m,箱涵、盖板涵、圆管涵共28道,其余为路基路面工程。合同金额34690万元,合同工期660日历天。。

2.1.3杭绍台铁路项目: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 HSTZQ-5标起止里程为:DK170+622.80~GDK198+479.50,线路长27.848正线公里。

主要工程有路基长2.673km,占线路长9.60%;桥梁11.061km,占线路长39.72%;隧道双线14.114km,占线路长50.68%,另含临海铺轨基地,在建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至本线铺架线,DK27+380~DK237+820段正线及对应段落相关的铺轨工程,新建临海车站1座。

本标段总工期:3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

2.1.4清远磁浮工程I标项目: 清远市磁悬浮旅游专线工程银盏站至长隆主题公园段起讫里程CK19+580~CK27+680,正线全长8.1km。包含银盏温泉、长隆大道和长隆主题公园三个高架车站,一个隧道,一个停车场,连续梁27联(包含2联转体连续梁)。初期工程线路自银盏温泉站引出后上跨广清大道(G107)、银盏河,并行于广清城际西侧,经华南铝业东侧后上跨京广铁路,于雄兴工业区转而向东进入长隆大道,而后于银盏新村转向北,至规划华园商服用地北侧设长隆大道,出站后下穿武广客专芝山特大桥,再施工隧道后上跨清晖路与长隆大道立交,沿商业服务用地边上行走,向东上跨长隆大道后再次上跨京广铁路。拐入森林大道路中,于马戏小镇西侧森林大道路中设长隆主题公园站。里程范围CK19+580~CK27+680,正线全长8.10km,设银盏温泉、长隆大道、长隆主题公园等3站(远景预留长岗站),银盏停车场1场。

2.1.5南沙港铁路站前工程NSGZQ-3标:起讫桩号为DK12+962.405~DK28+744.260,正线长15.782km,为双线Ⅰ级铁路。本标段线路途经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和荷塘镇、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中山市小榄镇和东凤镇,先后跨西江、海洲水道、凫洲水道和小榄水道。本标段跨西江主桥采用(2×57.5+172.5+600+4×57.5)m钢箱混合双主梁等高塔斜拉桥,主跨600m跨越西江,结构长1117.5m,主桥位于双向3‰的纵坡上,变坡点位于主跨跨中处,竖曲线半径为10000m,平面位于直线上。西江特大桥上跨小榄水道,小榄水道为Ⅰ级航道,通航净高为18m,线路与水道夹角90度,主桥采用(110+230+11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柔性拱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4月15日,计划工期31.5个月。

2.2招标内容:钢筋、声测管、土工材料、煤炭、粉煤灰、速凝剂等,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3.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物资使用单位或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一公司机关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见附件二,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内容,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8: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0日9:3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

5.2 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19年1月10日9时30分。

②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发布公告的方式

http:// )

中国铁建商城(http://www.crccmall.com)

8.联系方式

8.1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 系 人:张飞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

邮箱:jczx721@163.com

8.2使用单位(项目):

8.2.1使用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陕西段YXZQ-6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彬县炭店乡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陕西段YXZQ-6标项目施工现场

联 系 人:周小辉

电话:152*****222

邮箱:********3 @qq.com

8.2.2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塍镇绚珠村

联 系 人:龙黎鹏

电话:186*****236

邮箱:********7@qq.com

8.2.3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天津市大港油田南港工业区

联 系 人:刘海斌

电话:177*****073

邮箱:********7@qq.com">******** @qq.com

8.2.4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港铁路NSGZQ-3标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王腾飞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畅兴大道西2号

电话:152*****386

邮箱:********30@qq.com

8.2.5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磁浮工程I标项目部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107国道168号

联 系 人:高红光

电话:186*****677

邮箱:********5@qq.com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TGB001

土工布

≥400g/m2

平方米

250000

5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招标物资生产厂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国家CRCC认证证书(或同等);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或者2016-2017年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6-2018年,每年一份)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年-2018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9.对于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供应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低价中标、要求调价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本次不予发售标书。10.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浙江省临海市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施工现场

5

5

二次招标(第一次已购买标书的本次参加不再收取标书费)

2

TGGS001

双向拉伸土工格栅

GGR/PP/BS30-30,极限抗拉强度不小于30KN/m

平方米

77808

500

5

5

双向经编涤纶土工格栅

GGR/PET/BK100-100,极限抗拉强度不小于100KN/m

平方米

16437

3

MT001

无烟煤

块煤

3000

5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陕西段YXZQ-6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商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求。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6-2018年至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内(2016-2018年)至少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6-2018年)至少一份铁路、轨道交通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近三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

陕西省彬县炭店乡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陕西段YXZQ-6标项目施工现场

5

5

二次招标(第一次已购买标书的本次参加不再收取标书费)

焦炭

一级

1000

4

SCG001

声测管

SCG50*1.5-QY

191

5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生产能力要求:声测管生产厂家声测管年产量不低于200万米。4.财务能力要求:声测管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5-2016年或者2016-2017年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内(2016-2018年,每年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6-2018年)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天津市大港油田南港工业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第一标段施工现场

5

5

二次招标(第一次已购买标书的本次参加不再收取标书费)

5

GC001

钢筋

φ8-32mm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10914

5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长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4.财务能力要求: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5-2016年或者2016-2017年二年(每年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二年内(2016-2017年,每年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二年内(2016-2017年,每年一份)铁路、轨道交通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9、近三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

天津市大港油田南港工业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滨大道)工程第一标段施工现场

10

10

二次招标(第一次已购买标书的本次参加不再收取标书费)

6

FMH001

粉煤灰

一级

8000

50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港铁路NSGZQ-3标工程指挥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生产和财务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电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粉煤灰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5年-2016年或者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每年一份)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内铁路、公路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9、近两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

广东省佛山市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港铁路NSGZQ-3标项目施工现场

5

5

二次招标(第一次已购买标书的本次参加不再收取标书费)


SNJ001

速凝剂

液态、无碱

450

5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磁浮工程I标项目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国家CRCC认证证书(或同等);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或者2016-2017年连续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公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二年内(2017、2018年,每年一份)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7年-2018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9.对于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供应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低价中标、要求调价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本次不予发售标书。10.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广东省清远市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磁浮工程I标项目

5

5

二次招标(第一次已购买标书的本次参加不再收取标书费)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CR1101-JC-2018-096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联系人(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履约保函 □

(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高速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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