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埠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强埠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工程名称:溧阳市强埠小学校舍抗震加固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溧发改[2010]116号 (2)投资额:385.00万元
(3)工程地点:南渡镇强埠村 (4)建设规模:7700平方米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7-20 至 2010-12-20


3、 标段编号:LYS********501 标段名称:溧阳市强埠小学校舍抗震加固

建筑面积:770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专业和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壹级 建筑工程壹级

4、企业、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如限定了专业,除结构补强专业外,其它专业资质均不符合本工程的资质等级要求;如未限定任何专业,则符合本工程的资质等级要求。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2)执行常建(2006)186号文;(3)、项目经理(建造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4)、中标单位需按规定交纳相应数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根据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报名单位应当携带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转帐)投标诚信保证金 20 万元至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江南农村银行溧城支行,户名: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资审时须携带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进账单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资审 。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且装订成册):(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2)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在溧);(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包发包计价手册(所属停用或不实行区域的施工企业到溧阳市建设局一楼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8)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9)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10)本地企业带溧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手册,外地企业带当地建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在溧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的《投标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11)拟派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须无在建工程);(12)本公告第4、5条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到溧阳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资审。(在溧注册建管处咨询电话****-********) 。

7、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0-7-12至2010-7-16;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 2010年7月17日 9:00时至 9:30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一 楼 会议 室。
③抽签时间: 2010-7-17 10:30 时在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溧阳建设局内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抽签。

9、本工程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400.00 元整;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整。

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 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溧阳市强埠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强埠小学 地址:溧阳市燕山路56号
联系人:龚元新 联系人:周立民
电话:138*****678 电话:****-******** 138*****006
传真:****-******** 传真:****-********

附件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⑴投标诚信保证金专用帐户名称: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南农村银行溧城支行;帐号:************************1。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投标诚信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第一联原件到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开具财政结算收据,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不受理解款事项。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时必须在转帐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进帐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4)投标诚信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5)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退还时间:①未进入投标阶段的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②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

(6)投标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退还至原基本帐户。

(7)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本规定从二OO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评标办法细则
本工程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评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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