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威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威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代发“乌拉山金威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010-7-12)
招标编号:HTJL201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书》(铁许准字〔2007〕第288号)及巴彦淖尔市发改委《关于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兴建金威铁路专用线煤炭发运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呼和浩特铁路局会议纪要《乌拉山金威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第三十一号)的意见,乌拉山金威铁路专用线工程由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该工程已委托呼铁局工程管理所进行建设管理,并进行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目前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施工预算已经审查,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该工程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境内,集装站与乌拉山车站纵列布置,集装站设到发线(兼装煤线)2条,到发线有效长1050米。装煤有效长为910米,到发线外侧设910×40×0.5米装煤低站台2处;设电力机车走行线1条,机待线1条,边修线1条,集装站与包兰正线间设安全线1条,发车进路上设100吨不断轨动态电子轨道衡1台。及相应的四点、房建、给排水、厂区道路、供暖等附属设施工程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乌拉山金威铁路专用线全部工程的监理。
本次工程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JWJL-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相应的技术、财务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06室(呼和浩特新华大街92号,原呼和浩特中心医院门诊楼,内蒙古科技馆西侧),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交易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年8月9日 9 时 00分至 2010年8月9日 10时 00 分10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8月9日 10 时 00分,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607室(呼和浩特新华大街92号,原呼和浩特中心医院门诊楼,内蒙古科技馆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新华大街92号(原呼和浩特中心医院门诊楼,内蒙古科技馆西侧)
邮 编: 010050
联 系 人: 吕成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jgcxmb@163.com
开户银行: 呼市建行车站东街支行
账 号: 150*****90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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