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隋唐洛阳城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及答疑公告
关于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隋唐洛阳城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及答疑公告
关于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隋唐洛阳城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及答疑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隋唐洛阳城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及答疑公告。
一、原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隋唐洛阳城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LYWB2018-GKZB001;
二、代理公司编号:HNCA2018-ZB12-158
三、原招标项目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
四、澄清信息:
1、本次招投标活动,评标办法中关于设计方案部分的评审,主要考核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以及设计思路,而不是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附完整的设计方案;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6),是强调一期方案需在27个日历日内完成,二期方案的完成时间,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同意后实施;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分为二部分,一部分为设计合同,设计合同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中的合同条款;一部分为施工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具体双方另行约定)。”现澄清为“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五、答疑信息:
1、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中提到要求“投标人2013年12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历史类博物馆展览展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3.5中提到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2013年12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历史类博物馆展览展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根据百度百科引用文化部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学概论》,(文物出版社,北京,1985。)一书指出,“历史博物馆指包括国家历史、文化历史的博物馆,在考古遗址、历史名胜或古战场上修建起来的博物馆也属于这一类”。同时,本项目“隋唐洛阳城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名称中没有博物馆,但可视为是考古遗址上修建的展示工程类型项目。故请问,投标人以往业绩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中不带“博物馆”三个字,但是和应天门项目类似,属于在考古遗址或历史名胜上修建的布展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和3.5的业绩要求?
答:符合本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和3.5的业绩要求;同时也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资信业绩部分类似业绩要求;
2、同上投标人资格3.3和3.5的要求,请问,投标人以往业绩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项目名称中不带“博物馆”三个字,但合同工程范围中明确包含“博物馆”的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和3.5的业绩要求?
答:符合本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和3.5的业绩要求;同时也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资信业绩部分类似业绩要求;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及答疑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东北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4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史彦超
联系电话:****-********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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