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六路和高新六路与高新四路连接部分的道路、排水工程(BT模式)招标公告
高新六路和高新六路与高新四路连接部分的道路、排水工程(BT模式)招标公告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六路和高新六路与高新四路连接部分的道路、排水工程(BT模式)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六路和高新六路与高新四路连接部分的道路、排水工程(BT模式)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
2、招标范围:道路和排水工程(BT模式);
3、投资规模:约6600万元(含征地、拆迁);
4、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四、资格后审办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后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0年 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鄂州市房产大厦四楼)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1)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中下载《承诺书》,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建造师贰级证书复印件;
(8)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9)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项原件资料同其他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2、报名费、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费每套
售价30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0年7月27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并到达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未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联系人:林秀丽 联系电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向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缴纳履约担保金1000万元整,持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开具的履约担保金收据,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鄂州市房产大厦四楼)。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贰仟万元整到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指定账户,未缴纳该质量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业主可以按相关法定程序要求其他中标候选人缴纳等额质量保证金,并商签工程施工协议。
逾期未缴纳的投标申请人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收款人全称: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鄂州市农行葛店开发区分理处
2、BT模式招标采用土地置换的方式,置换的地块位置为湖北红莲湖水上训练中心南岸土地面积为400亩~500亩范围内,土地的取得方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程序依法取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址:武昌大道385号(一建公司六楼)
联系人:罗淑萍
手机:159*****818 传真:****-*******
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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