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阜城县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河北省阜城县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河北省阜城县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河北省阜城县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JJZD2018-HS-017)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河北省阜城县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改革创新局批准,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北省阜城县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拟选场址位于原阜城县第一砖瓦厂,属于崔庙镇前高城村。

2.3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2.3.1项目建设规模

河北省阜城县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的设计填埋规模为200t/d。

2.3.2 库容与服务年限

本项目规划用地约200亩,有效库容不小于137万m3,使用年限15年。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填埋场有效库容72.4万m3,满足9年运营期;二期填埋场有效库容64.6万m3,满足6年运营期。

2.3.3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填埋场主体工程及渗滤液处理站,生产生活管理区及配套公用工程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运输车辆等不在本项目范围内。

2.4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15年。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4.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3符合以下从业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4.2财务要求

4.2.1企业2017年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2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0.2亿元人民币;

4.2.3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低于0.2亿元人民币,且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可用余额相加不低于0.6亿元人民币。

4.3业绩要求

4.3.1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合同额在0.2亿元及以上的投资业绩;

4.3.2截至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十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规模在200t/d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建设或运营业绩。

4.4信誉要求

4.4.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入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申请人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5其他要求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3阜城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5.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建筑业市场;

4.5.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第4.2.1项和第4.3.2项要求;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5)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5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全部参与竞争;合格申请人在5家以上时,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5家申请人参与竞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市民中心。电话:****-*******,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6.2投标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6.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首页“客服中心”栏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zcyb&cztype=1

6.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时至2018年10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领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

6.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名称:阜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

地址: 阜城县腾飞东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永军

联系电话:186*****795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政通街269号康弘名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填埋场 卫生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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