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徐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徐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徐县公安局委托,对其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清徐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XWCZFCG-2018-11022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移动视频采集系统

1

2

多屏幕综合移动作战单元

1

3

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一体机

1

4

专业视频智能浓缩摘要分析一体机

1

5

视频侦查应用平台一体机

1

6

涉案线索视图库一体机

1

7

人像比对分析系统

1

8

移动视频监控设备

1

9

现场勘查箱

激光测距仪

1

手持GPS

1

便携式数码相机

1

U盘

12

移动硬盘

2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清徐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6、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与清徐县公安局签署的保密协议书;

8、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移动视频采集系统、多屏幕综合移动作战单元、专业视频图像模糊处理系统、专业视频浓缩摘要处理系统产品检验报告;

9、“信用中国”本单位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10、“中国政府采购网”本单位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投标人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清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期限: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清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源路东段198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清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文源路东段198号)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清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文源路东段198号)

3、开标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陆合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61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丽华苑6号楼1单元1101室

联系人:张女士牛先生

联系电话:153*****710

邮箱:********8@qq.com

十二、公告期限:

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侦查 公安 清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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