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四中规划路Ⅰ标招标公告
浦江县四中规划路Ⅰ标招标公告
浦江县四中规划路Ⅰ标(K0+460~K1+179.271)
招标编号:PJZB-SG2010-0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四中规划路Ⅰ标(K0+460~K1+179.271)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浦发改【2010】2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浦江县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道路施工长度719.27米,红线宽度22米,包括行车道15米+人行道3.5米*2侧。沥青砼路面面积约11575平方米、雨污水管道总长约1160米,工程预算投资额约750万元。
2.2 招标范围:浦江县四中规划路Ⅰ标(K0+460~K1+179.271)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3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浦阳江以南、规划四中以北。
2.4 监理服务期:8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金华市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编人员,并有五年及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监理班子总成员不少于3人(含总监)。所有人员必须有监理上岗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资信良好,近三年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报名时需带资料:
4.1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下载);
4.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4拟派监理班子成员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包括姓名、拟任岗位、年龄、性别等),总监及监理成员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无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报名、购标时间地点:
2010年6月 29 日~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止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报名、购标,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200元/每份、交易席位费300元/家,上述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县内投标人采用银行转帐形式,县外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投标保证金须在2010年7月 2日上午11时30分前缴纳到帐。缴至,收款户名: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帐号:****************8899,用途:浦江县四中规划路Ⅰ标(K0+460~K1+179.271)监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建设局
地址:浦江县大桥北路17号
联系人:洪玉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联系人:张红明
电话:****-******** 传真: ****-********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俪见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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