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本级]林业局A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吉安市本级]林业局A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8-12-18]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本级 | ||||
项目名称 | 林业局A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政府购买服务 | ||||
项目金额 | 200,000,00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棚户区改造为重大民生项目,存在政策性强、拆迁难度大,项目的实施、建设进度及质量有较高要求的特点,要求承接企业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有一定的熟悉度和贯彻实施的执行力。吉安市家庐陵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为全资国有房地产投资的专业公司,公司信誉度高,专业能力强,在吉安市同行企业中具有熟悉国家及省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优势;有丰富的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为此,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其采购。 | ||||
专家姓名 | 王文华 | 职 称 | 副高 | ||
工作单位 | 井冈山大学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实施时涉及住房困难户,社会敏感性较高,存在一定的社会稳定性风险,此类项目往往是国家重点推进的政策性项目,对于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质量以及政策上的执行有关较高的要求,此项目的特殊性要求承接企业对相关政策具有很高的贯彻力度,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舒海红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吉安市国土局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市林业局A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操作性强、市场竞争度低,且拆迁难度大、资金筹措多,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具有唯一性。为确保项目的尽快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市家庐陵公司为承接主体。 | ||||
专家姓名 | 汪学峰 | 职 称 | 经济师 | ||
工作单位 | 吉安市经济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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