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DCL-32型捣固车捣固装置大修、钢轨探伤超声检测系统检测标定、巡检系统检测标定及钢轨轮廓系统标定检测梁探伤业务外包采购招标二次公告(宁服招〔2018〕096号)
[南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DCL-32型捣固车捣固装置大修、钢轨探伤超声检测系统检测标定、巡检系统检测标定及钢轨轮廓系统标定检测梁探伤业务外包采购招标二次公告(宁服招〔2018〕096号)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DCL-32型捣固车捣固装置大修、钢轨探伤超声检测系统检测标定、巡检系统检测标定及钢轨轮廓系统标定检测梁探伤业务外包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宁服招〔2018〕096号)
1.招标项目概况
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DCL-32型捣固车捣固装置大修、钢轨探伤超声检测系统检测标定、巡检系统检测标定及钢轨轮廓系统标定检测梁探伤业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由于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本项目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其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分2个包件。
第1包:DCL-32型捣固车捣固装置大修6套。
第2包:钢轨探伤超声检测系统检测标定2台、巡检系统检测标定及钢轨轮廓系统标定检测梁探伤1台。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3投标人提供2017年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4.4专业资质:
第1包:投标人须根据生产属地原则提供中国铁路相应(北京局、昆明局、武汉局、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设备监造部)或原中国铁路相应(北京局、昆明局、武汉局、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同型号产品大修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第2包:投标人须具有铁路总公司铁路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委托的钢轨探伤车超声检测系统标记技术服务的证明及铁路工务巡检系统备件供应和技术服务的证明;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4.5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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