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车辆处置评估、拍卖及报废回收机构招标公告
车改车辆处置评估、拍卖及报废回收机构招标公告
洪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车改车辆处置评估、拍卖及报废回收机构招标项目)
依据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HSZC201812-2214)要求,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车改车辆处置评估、拍卖及报废回收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项目编号:HSZC-2018-Z0080-A031
二、项目名称:车改车辆处置评估、拍卖及报废回收机构招标
三、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具体如下(供应商可选择报其中的1个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01 | 车辆评估机构 | 对处置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 | 1 | 家 | |
02 | 车辆拍卖机构 | 根据处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 | 1 | 家 | |
03 | 车辆报废回收机构 | 根据处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需报废回收的车辆进行报废解体处理及相关服务 | 1 | 家 | |
服务期 | 两年 | ||||
服务内容 | 在服务期内为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拟处置车辆及日常处置车辆提供评估、拍卖及报废回收等相关服务;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否 | ||||
价格扣除比例 | 6% | ||||
四、采购预算:0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02包:车辆拍卖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第03包:车辆报废回收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17:00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1006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示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示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丹琴
联系电话:***-********
单位电话:***-********
电子邮箱:hsqcgzx005@163.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0楼
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
联系人:高宜
联系电话:139*****005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509号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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