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公安警务亭相关办公物资、装备器材、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公安警务亭相关办公物资、装备器材、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公安警务亭相关办公物资、装备器材、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80736-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北国商城站是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2号线换乘车站,位于中山东路与建设大街交口。车站主体建筑面积约47800m2,为地下两层结构,设站厅层和站台层共两层。地下一层为站厅层,站厅层的建筑面积约8700m2,站厅由公共区和设备区两部分组成,公共区是为乘客提供进站、购票、乘车到出站服务的场所,设备区主要是车站设备房及生产办公用房。地下二层是站台层,为岛式站台,有效面积为1800㎡,大约可容纳6000人。微型消防站建于站厅公共区域,占地面积约为28㎡,内部配置办公物资、装备器材及标示标牌等装备物资;车站轨道公安配置反恐岗台(含装备柜)等公安警务装备物资。
新百广场站是石家庄地铁3号线与1号线的换乘站,位于中华大街与中山路交口处。车站主体建筑面积58733m2。1号线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3号线为地下三层岛式车站,地下一层为1、3号线的站厅层,面积为18000m2;地下二层为1号线站台层和3号线设备层,面积为18118m2;地下三层为3号线站台层,面积6641m2,两线站台层设置了一部换乘楼梯进行联通,形成岛-岛“T”型换乘。1、3号线站台都为14m宽140m长岛式站台。微型消防站建于站厅公共区域,占地面积约为25m2,其内配置办公物资、装备器材及标示标牌等物资。车站轨道公安配置反恐岗台(含装备柜)等公安警务装备物资。
石家庄站是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终点站,也是2、3号线换乘站,位于石家庄火车站东广场正下方。车站共4个出入口,总建筑面积36500m2,站台长140米,宽44.8米。车站共有三层,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3号线站台层,地下三层为2号线站台层。石家庄站为一级信号设备集中站,联锁区管辖石家庄和西三教两个自然站,站后设有折返线,具备自动折返功能。微型消防站建于3号线站台公共区域,占地面积约为25m2,其中微型消防站占地面积,其内装备办公物资、装备器材及标示标牌等。车站轨道公安配置反恐岗台(含装备柜)等公安警务装备物资。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运营分公司1号线一期西王站至洨河大道站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市二中站至石家庄站微型消防站、轨道公安所需办公物资、装备器材、标示标牌等物资包括:(1)办公物资:含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等,仅为北国商城站、新百广场站、石家庄站等三个精品站微型消防站配置。(2)装备器材:包含微型消防站(含OCC微型消防站)多功能水枪等消防装备,及轨道公安防暴盾牌、精品站(北国商城站、新百广场站、石家庄站)反恐岗台及普通站警用防暴装备。(3)标示标牌:包含1、3号线所有微型消防站消防制度牌等消防标示标牌。供货范围包括物资的设计、制造、运输(含保险)、安装全过程,其间包含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无需定制的物资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需定制的物资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半月内到货。
2.7 质保期
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消防装备器材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2日至2018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0 分至 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纸质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8日 9 时00 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赵露伟
联系电话:
****-********、
137*****985电子邮件:
135*****05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