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市容管理员服装和标志标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市容管理员服装和标志标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苏州市昊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市容管理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苏州市昊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施建平 | 苏州大学 | 教授 | 服装 |
沈至珍 |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服装 |
钱建明 | 苏州市中医院 | 主任 | 服装 |
郭天才 | 苏州市交通局 | 副调研员 | 服装 |
陆承曾 | 苏州市质检所 | 工程师 | 服装 |
2、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简介
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标准的通知》(苏建城管【2018】915号)文件要求,结合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年初制式服装采购(市容管理员)财政预算,现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此次协管人员服装与2017年4月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转发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城管【2017】171号)文件要求的服装相同、工艺相同,只是在标志标识作了区分。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
3、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跟装和标志标识配备标准的通知》(苏建城管【2018】915号)文件和2017年4月省住房城乡厅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 (苏建城管【2017】171号)文件规定进行论证。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执法人员的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工作已于2017年9月完成,为保证此次采购服装和标志标识的统一性,以及保证市容管理员服装和标志标识春节前及时换装到位,须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1)要求达到城管协管人员采购服装和标志标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2)要求达到服装色彩的无差别性;
(3)要求服装款式整体效果的相同性、生产工艺制作的相同性;
(4)要求供货的保障性与原有采购项目的配套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所以对市容管理员服装和标志标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据此拟定唯一供应商:南京蓝海服饰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102-2号。
4、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苏州市昊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联系事宜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 苏州市西环路713号 | 郭春余 | |
苏州市昊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苏州市月星环球港大厦A座35楼3507室 | 吴玲玲 |
6、有关说明
(1)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财政局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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