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绿化养护工程(2019年度)招标公告
园区绿化养护工程(2019年度)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铜陵市 | |
项目名称 |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绿化养护工程(2019年度) | ||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现拟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绿化养护工程(2019年度)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
2、项目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其中绿化养护工期为一年,苗木补栽工期为15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43元【其中日常管理期养护费用为*******.69元,补栽费用521739.74元(含暂列金额9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日常管理期养护费用为基础下浮40%,以补栽费用为基础下浮20%,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80元【其中养护费809092.01元,补栽费用435391.79元(含暂列金额9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绿化专业类别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简易开标的企业,请库内单位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在线网上报名。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如下材料至开标现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注: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交易中心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下午2时10分 。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中标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
六、项目需求
1、项目说明:以日常管理期养护费用为基础下浮40%,以补栽费用为基础下浮20%,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80元【其中日常管理期养护费809092.01元,补栽费用435391.79元(含暂列金额9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招标代理费共计8977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2、支付时间:
(1)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合同款支付
①养护费用支付:依据《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养护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支付每月养护费用;
②补栽费用支付:苗木补栽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50%;养护期满(一年)经终验(确定苗木实际成活率100%考核)办理结算审计后支付剩余尾款。
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①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③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④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③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5、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按定点抽签公告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6、养护管理单位应遵循相关安全准则,加强安全管理,养护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均由养护单位负责。
7、养护期间的苗木死亡,由养护单位(中标单位)负责补齐。
8、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9、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人不允许高估冒算,承包方如竣工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核减额在施工单位报审额5%-8%(含8%)范围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5%部分的审计费用;(2)核减额在施工单位报审额8%-10%(含10%)范围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5%部分的审计费用,并处以超8%部分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处罚;(3)核减额在施工单位报审额10%以上的,除执行第2条规定外,处以超10%部分核减额双倍金额的违约金处罚。2)、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如不及时报送工程竣工资料及决算,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3)、以上违约金处罚在结算时扣除,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10、履约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4%,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项目负责人履约保证金占2%)。
11、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禁止以后参加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养护的工程投标。
12、本工程税金费率执行安徽省造价[2018]11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3、养护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道路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14、养护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 5016-2015),以及铜陵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行道树施工等三个导则的具体要求和栽植施工、养护等标准执行。
(2)机械设备的配备要求::至少要配备绿篱机3台,割草机2台,打药机1台,洒水车1辆(不小于5吨),垃圾清运车1辆,锄头、手剪等简易工具若干,专用于本项目绿化养护工作。招标人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检查落实中标人相关设备的配备情况。
(3)肥料、药品采购要及时到位。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根据项目发包单位要求和绿化植物长势、发生病虫害实际,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4)因管护不善造成苗木死亡的,由承包人(中标单位)负责按同品种同规格补齐。
(5)承包人(中标单位)要加强招标范围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尤其节假日养护工作。养护人员1-3月,11月、12月配备数不少于10人(不含管理人员),4-10月配备数不少于26人(不含管理人员)。
(6)注重及时科学施肥,乔灌木每年春、冬各中耕施肥一次,绿化全年追肥不少于两次。
(7)病虫害防治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不得发生大面积疫情。
(8)绿化养护垃圾及时清理,物品堆放有序。
(9)绿化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实行“定岗、定位、定人”三定工作制度,日常工作有台账记录。
(10)无随意占用绿地,无破坏绿化行为。对毁绿、占绿及其他损坏绿化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
15、其他:关于工程施工中质量、进度、安全问题必须服从经开区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相关约定。
16、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联系方式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工程科(铜井路与学士路交叉口)
项目招标单位: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经开区翠湖二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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