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门市海门殡仪馆改造及周边绿化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新]海门市海门殡仪馆改造及周边绿化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海门市海门殡仪馆改造及周边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海门殡仪馆改造及周边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海门殡仪馆,招标人为 海门市海门殡仪馆,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一体化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门市静安路61号;
(2)设计规模:总投资约11092万元;面积具体见设计任务书。
(3)招标范围:海门市海门殡仪馆改造及周边绿化工程方案、一体化设计服务(具体详招标文件设计任务);
(4)工期:10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必须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编号 | 招标 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一 | 方案及一体化设计服务 | 270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授权委托人(如有)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企业需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 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ntzw.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1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当有效投标文件大于或等于9家时,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9家时,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中标单位数量为1家。
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开标及评分→综合标评分→商务标开标及评标→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技术响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技术标、综合标及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本项目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方案30分、综合标40分,商务标30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技术方案评审(采取暗标形式)(30分)
本工程技术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分方式为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
(1)对招标项目总体设计的理解及设计思路,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技术分析及提出处理措施,总体规划能够合理利用地形、空间关系协调可行,与外部交通、环境协调适宜满足殡仪馆规划要求;设计方案符合殡仪馆综合殡仪特点,要充分考虑殡仪馆及用户的不同使用功能合理化设计各功能(4.2--6分)
(2)对本招标项目的建筑物构思与创意的设想及方案;(4.2-6分)
(3)单体建筑平面功能的布局、功能及与公共空间、整体环境的协调统一;(2.1-3分)
(4)对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进度目标、质量管理、投资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2.1-3分)
(5)主体设计与各专业设计配套的合理性及人员配置,协调配合的方案及保证措施;(2.1-3分)
(6)为本项目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及后续工作的计划;(2.1-3分)
(7)规划设计指标,符合规划要求,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的规范要求(2.1-3分)
(8)提供各专项设计建议书(2.1-3分)
注:上述表述没有的该项不得分。
暗标要求:(1-8题)
1.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2.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3.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5.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
(二)、综合标
1、方案设计(35分)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总平面 设计 (10分) | 评委会对以下指标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A、对总平面布置: B、交通组织设计: C、绿化景观设计: | 7-10分 |
单体方案设计 (10分) | 评委会对以下指标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A、单体方案设计科学性、合理性;B、整体立面效果: C、具有行业特点;D、符合规范要求 | 7-10分 |
提供的设计图纸 (10分) | (1)设计说明书;(2)区位示意图;(3)总平面图;(4)鸟瞰图;(5)景观设计图(含绿化);(6)建筑立面效果图及户型;(7)交通组织设计图;(8)竖向设计图;(9)内部空间景观意向引导图;(10)建筑亮化效果图;(11)管线综合图;(12)其他需要的所有施工图纸。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合理程度酌情打分。 | 7-10分 |
投资估算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资估算(需列详细分析表)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 | 3.5-5分 |
2、业绩(5分)
投标企业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00平方米以上的殡仪馆项目设计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1.5分,最多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其中业绩分项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根据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投标人要对所上传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商务标评审(30分)
1、招标控制价及有效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70万元,任何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低于所有招标控制价(含)以下报价平均值80%的为无效报价,其余均为有效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则: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99%。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同的得3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15分,每下浮1%扣0.10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委完成评标后,当有效投标文件大于或等于9家时,应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5名为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9家,应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3名为定标候选人。
备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特殊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续定标。
三、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办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数量按“苏建招办【2017】3号”要求),对定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程度、建筑风貌、建筑风格与本项目的协调匹配程度、建筑立面平面的经济适用美观程度、使用功能的满足、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招标人投资可控程度等)集体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门市海门殡仪馆 | 招标代理: |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门市静安路61号 | 地址: | 海门市河海路598号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许先生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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