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招标公告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招标公告
东辽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0Z053(CL01)
1.招标条件
东辽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吉发改审批字(2009)27号。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采购材料包括:土工布、HDPE防渗膜、天然钠基膨润土垫、三维复合排水网、渗滤液导流管、土工格栅等。
2.2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3供货期:从合同生效至现场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5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投标人具有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验证书;具有安装指导、维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不亏损;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投标人要求提供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要求能够提供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培训和维修服务,
3.4近3年(2007年、2008年、2009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提供验收证明的原件,并在人员、材料、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证书。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投标(经销商须是生产厂家的各地销售处,要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8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9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招投标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日10时,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招投标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网》、《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辽县
联系人:李国庆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庆街4号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伟
电子邮件:jilinzhaobiao@sina.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帐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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