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建设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NCDFJ[2018]04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三明市大田县建设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财政局以明财发【2018】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大田县建设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三明市大田县建设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建设镇建设村、建强村、大同村、建爱村、和平村、元山村、香浮村;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通过水利、农业、田间道路等措施,新建路、沟、渠等设施。工程施工建安费约*******元。本项目共分2个合同标段。A标段(建强村、建设村、大同村、建爱村 ):工程施工建安费*******元;B标段( 和平村、元山村、香浮村 ): 工程施工建安费*******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24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列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系统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9、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2 日至2018年12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香山路2号A幢205室,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180*****058)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个标段200 元;工程预算书等其他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4.00%(含)~7.99 %(含)]。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 2日17:00之前(并到账、开标前一天);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可缩写)和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 月 3日9时00分,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大田县建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7*****0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大田县香山路2号A幢205 邮编: 366100 ;
联系人: 郑 工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大田支行;
账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40*****190********;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大田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138*****128
农民工保证金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大田县支行
开户名称: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三明市大田县建设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修改通知(1)
各投标人:
由我司招标代理的招标项目编号为:HNCDFJ[2018]044号“农业综合开
发2018年度三明市大田县建设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17页第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现修改为: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资格审查文件两个标段合并编制,商务文件应按标段分别单独编制,并按标段独立包装。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本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修改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3、本修改通知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自行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大田县建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 18 日
招标
|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