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合作招商公告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合作招商公告


  为充分发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转移转化中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功能,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热带农业品、科技产品(商品)等的线上线下展示、销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招商人”)拟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定转移转化中心各项目合作运营方,欢迎具有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展销推广、知识产权、金融投资、医疗健康、清洁能源、新兴产业等运营实力及相关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等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名称

  转移转化中心项目合作运营

  二、招商项目概述

  招商人是隶属于农业部的国家级热带农业科研机构,转移转化中心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临街新建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转移转化中心D座一楼3号、4号和5号房、二楼17号房,建筑面积合计1074㎡,其中:一楼3号房建筑面积89㎡、4号房建筑面积131㎡、5号房建筑面积133㎡、二楼17号房建筑面积721㎡。现已完成外墙、楼梯、电梯、卫生间等建设。

  三、招商确定方法

  依照“公平、公开、公正;依法、规范、有利;综合质量优先”的原则,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现场确定合作中标方。项目公开最低限价,低过最低限价则做废标处理;报名超过3家者、综合评价分最高者为第一合作候选人,报名少于3家者、采取谈判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合作中标方。同一单位可以同时投标两块以上场地,同一场地可以根据各家面积需求联合投标或同一场地有多家单位投标的,通过谈判或现场竞价确定。

  四、合作对象要求

  1.投标人应该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法人单位;

  2.投标人单位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投标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应良好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纪录;

  4.投标人应该领取招商文件并登备案;

  5.投标人属金融类的,还应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支行2018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认证;

  6.投标人属投资类的,还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资信证明;

  五、合作方式和收益

  招商人授权许可中标方在展销中心项目区域内开展金融、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业务,收取固定合作收益,每月不少于人民币110630.00元,其中一楼3号房每月不少人民币于13350.00元,4号房每月不少于人民币19650.00元,5号房每月不少于人民币19950.00元,二楼17号房每月不少于人民币57680.00元。第二年开始每年逐年递增3%。中标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对合作运营场地进行转租。

  六、投评标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有意投标者请到招商人国家热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大楼1017办公室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前。

  2.报名要求。有意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格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2017年企业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登记报名。招商人向其发放招商文件。

  (二)现场踏勘

  报名领取投标文件后,可与招商人洽谈和现场踏勘。

  (三)资格审核

  招商人将于2018年12月24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24日前把审核结果通知报名单位。

  (四)缴纳保证金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在提交材料参加现场评审前,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3号房为人民币40,000.00元整、4号房为人民币58,950.00元整,5号房为人民币59850.00元,17号房为人民币170,000.00元整,同一单位投标两块以上场的,投标保证金相应相加。至评标结束后,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商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作押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招商人在双方检查房屋等资产完整后10日内将押金(不计利息)返还中标方。若中标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单方取消合作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归甲方所有。

  (五)递交标书和现场评审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带法人授权书)提交投标纸质文件材料一式七份(密封)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08:00-08:30时送达招商人国家热带农业科技创新大楼1017办公室,并等候参加现场开标、评标和接受专家质询、答辩。

  (六)公示

  评审结束后并经招商人研究同意后,在热科院网站公示中标人名单,并适时安排签约仪式。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08:30时,开标地点:招商人国家热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大楼(具体另行通知)。

  七、合作期限

  双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第一期合作期限五年,在合作期限内用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租。第一期合作期满后,如继续合作,双方另行续约,固定合作收益标准根据市场价格适当调整。

  八、其他

  物业管理:招商人委托物业公司对项目大楼进行物业管理。中标方另行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九、招商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商人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招商人机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开发处

  招商人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国家热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017办公室。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手机:186*****9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科技 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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