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水镇小型工程建设(10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招标公告

章水镇小型工程建设(10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海曙区招投标有关规定,经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海曙区章水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10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海曙区章水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10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

项目编号:NBMAZB18097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1、服务周期:本次招标资格认定有效期1年,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2020年1月9日止。

2、招标内容:凡单个工程预算价(或审核价)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等招投标均适用本办法。

3、具体专业要求及数量详见下表:

标项

内容

资质要求

拟入围数量

1

房建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7家

2

装修项目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家

3

市政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7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房建项目和市政项目)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

6、同一承包商、同一资质不得在海曙区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不含海曙区本级)正式入围;在开标当日可以确认在海曙区其他乡镇街道2019年度小型项目已经入围的单位。

7、已入围海曙区章水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10万(含)-100万(不含))(2019年度)的不得再次入围海曙区章水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10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同一承包商只能入围其中1个小型工程建设项目。

五、投标报名:

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投标单位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表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系统里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前来报名的企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公司组织代码证(若五证合一,则无需提供此项)】复印件;

4、投标人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及人工工资担保相关信息的打印件;

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有)。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总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和相关系统打印件外)备查。

在报名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费用为每个投标单位500元。

2、领取地点: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F 1504)。

3、领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考取招标文件电子稿。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1713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章水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1时00分前(以资金到达帐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汇款,从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

2、投标保证金收缴单位

户名:宁波市海曙章水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章水支行

银行账号:****************0

九、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十、监管及投诉受理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华燕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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