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孝感市人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孝感市人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 预算价 | 150万 | |
联系人 | 卢强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孝感市东城黄香路与崇文路交界处孝感市人社局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武汉东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1、建设孝感市人社系统网上服务渠道,实现个人和单位通过湖北政府服务网进行安全可信的业务登记、申报、变更等业务的办理以及各类信息的查询、打印服务,进一步提高孝感市人社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2、通过对业务的梳理将相关事项纳入湖北政府服务网事项库,通过本次改造,将市人社“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延伸到基层,通过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孝感市基层工作平台的对接,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最终实现“一次也不跑”目标的实现,提高政府部门服务群众的水平,让政府服务变得更高效、更智慧。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孝感市人社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是在原有人社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延伸、改造、升级对接程序,因为原系统开发公司熟悉源代码,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第三方无法承担。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关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工期4个月。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根据孝感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人社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的预审意见》,本项目是在原有人社信息管理系统业务上的延伸,改造,开发对接程序。 2、原有信息管理系统由武汉东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维护,运行。且武汉东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产品具有著作权。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 论证专家: 朱晶 专家 湖北工程学院 沈平 专家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杨勋 专家 湖北省孝感市工业学校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
公示期日期 | 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 | |||
公示期 | 五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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