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改造工程、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通信设备光缆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电气化改造工程、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通信设备光缆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0-07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和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签函2009-266号)和《关于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办电2009-133号)、《关于同意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乌鲁木齐枢纽指挥部。本项目通信设备光缆监测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本工程的总投资约为42.8599亿元。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化改造工程全长158.54km,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本工程的投资概算总额为69925.47万元。
2.2招标内容: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和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通信设备光缆监测系统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包件1
监测主机 (光源、监测单元)
套
1
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管段)电气化改造工程
安北至
红柳河
室外直埋型前站(含线缆)
套
20
室内型前站 (含线缆)
套
5
室外线路终端 (含线缆)
套
2
室内型线路终端(含线缆)
套
2
泄放滤波器
套
28
专用监测仪表
套
1
监测中心
套
1
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
烟墩-七泉湖
监测主机 (光源、监测单元)
套
3
室外直埋型前站(含线缆)
套
48
室内型前站 (含线缆)
套
19
室外线路终端 (含线缆)
套
3
室内型线路终端(含线缆)
套
3
泄放滤波器
套
72
专用监测仪表
套
3
监测中心
套
1
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
七泉湖(不含)-乌西
监测主机 (光源、监测单元)
套
2
室外直埋型前站(含线缆)
套
21
室内型前站 (含线缆)
套
14
室外线路终端 (含线缆)
套
1
室内型线路终端(含线缆)
套
2
泄放滤波器
套
37
专用监测仪表
套
2
交货日期:2010年8月15日前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设备供应必须满足红乌电气化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格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
3.1.2投标人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投标产品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设备技术指标及性能的检验合格报告。
3.1.4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5投标产品须具备近三年同类产品参加过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19日至 201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8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铁路局七街)。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无交易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联系人:周涛
电 话:0902- *******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 号:1401 0177 2008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杭雪梅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
传 真:****-*******
邮 箱:zb_wjjg@sina.cn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2010年7月14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