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等招标公告

数码相机等招标公告

数码相机等询价采购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如下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经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4S店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07月12日1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密封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含一切税、费。一经本询价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供应商报价表中应注明单价、总价,供应商也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询价组成员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书进行评审,在响应招标要求的情况下,同品牌且同配置的以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有并列最低报价,由采购单位研究确定中标人;不同品牌和配置的按性价比确定中标方。

5、本中心不收中标服务费。

二、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数码相机

参考HDR-XR550E

1台

配件

NP-FV70可重复充电电池一块/VF-37CRKB偏振光镜一个/LCS-X30软便携包一个/VCT-50AV三脚架一个/VMC-15MHD高清音频视频线一根/PCK-L35WB,屏幕保护膜两张。

1套

参考索尼


三、交货期

越快越好,供货时间将作为定标因素之一。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提供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五、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杨木明

2010年07月3日

供应商报价函

致: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我方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发给本公司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提出报价:

一、 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我方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我方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

3、 我方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相关资质证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交货期、

2010年 月 日前交货,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三、报价表(样式)

序号

品名

配置

数量

单价

1

2

3

4

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公司签章)

2010年 月 日

四、服务承诺:

五、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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