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MZBZC-2018-195
三、项目预算:311832.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个包,报价人对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 | 物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采购内容: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后5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装备相关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标单位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银行许可证;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征收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明细);
4、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报价人信用结果截图;
6、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经办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是本单位员工并在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表中);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2.地点:柳林县鑫飞大酒店13层VIP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5*****808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招标
|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