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果业服务中心苹果高速宣传广告牌项目谈判公告
吉县果业服务中心苹果高速宣传广告牌项目谈判公告
吉县果业服务中心苹果高速宣传广告牌项目谈判公告
受吉县果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吉县果业服务中心苹果高速宣传广告牌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县果业服务中心苹果高速宣传广告牌项目
二、项目编号:JCZB-2018-188-1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为进一步扩大吉县苹果知名度和影响力,多方面多角度营造“苹果之乡”的氛围,全面提升吉县苹果的品牌效益。吉县果业服务中心拟在吉县高速出口、壶口高速沿线及出口设置吉县苹果形象宣传广告牌。
吉县高速出口至壶口高速出口及引线两侧的擎天柱,全部为吉县及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建设,独家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吉县苹果宣传广告牌拟于吉县高速出口、壶口高速沿线及出口租赁、更换喷绘,属于及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经营权限范围内,及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是唯一供应商,只能从该公司处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采购人申请,吉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批复,该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现拟列吉县及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吉县果业服务中心苹果高速宣传广告牌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六、采购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谈判文件从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
2、领取地点: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八、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符合,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前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
4、近期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页面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谈判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九、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30时在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组织谈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采购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吉县果业服务中心和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县果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7—*******
发布单位: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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