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油招标公告
花生油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物资(花生油)采购
项目编号:ZY18-XA503-WZ9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物资(花生油)采购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物资(花生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物资(花生油)采购,花生油4L/桶* 6896(桶),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827520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公告后附表。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 宁夏、陕西境内第三采油厂26个基层单位所在地。其中盘古梁、郝坨梁、五里湾二区采油作业区位于陕西省靖边县境内,五里湾一区、虎狼峁作业区位于志丹县境内,吴起、新寨、桐寨采油作业区位于吴起县境内,油房庄一区、油房庄二区、胡尖山采油作业区位于定边县境内,红井子、大水坑采油作业区位于宁夏盐池县境内,厂机关等位于宁夏银川。银川至各作业区距离约130—350公里。
2.4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0天之内完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3 近三年(2015至2017年)具有同类产品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6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企业公司账户电汇,不受理现金、
刷卡业务。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610
行 号:********3500
4.3 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4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5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9时00分(之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方式为现场送达。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油城
联 系 人:张荣
电 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朱永刚
电 话:131*****815
电子邮件:zhuyonggang_cq@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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