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湖北交投十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重新报批)

项目概况:根据《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年)》,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是规划“九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中“纵八”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年7月5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鄂环审[2017]170号文对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该项目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和竹山县,推荐方案起于郧阳区鲍峡镇,设置鲍峡枢纽互通接十白高速,向南沿G242展线,止于溢水镇以西东川附近,设置溢水枢纽互通接谷竹高速公路。工程线路全长60.830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桥梁23376米/82座,隧道22630米/24座,互通式立交5处,通道26道,天桥8座;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1处养护工区与双台互通合建,监控管理分中心与溢水互通合建。

因项目前期工作经历了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不断优化完善,项目施工阶段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文件发生了较大变化,路线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路线长度的30%以上,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变动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批复。因此,建设单位特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湖北交投十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蔡家岭村

邮编:442000

联系人:刘富城

电话:****-*******

邮箱:********8@qq.com

传真:****-*******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莫工

电话:***-********

邮箱:********1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程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

(7)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书修改完善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6)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7)公众参与

(8)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链接。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


附件:********/2de3ad8f529512da21e4d4380e7b9f5b.docx" target="_blank">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018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高速公路 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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