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轮测试系统采购公告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轮测试系统采购公告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轮测试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ZQH-ZB-*******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轮测试系统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轮测试系统采购。

2.2项目概述:用于进行轿车车轮、载重/大巴车轮的弯曲疲劳试验;用于进行乘用车车轮的13°冲击试验。用于进行对轿车及轻卡轮胎的耐久、高速性能试验和轿车及轻卡车轮的径向疲劳性能试验、对轻卡及载重和大巴轮胎的耐久、高速性能试验和轻卡及载重和大巴车轮的径向疲劳性能试验。

2.3招标范围:采购汽车车轮测试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4交货期: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至少为三个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配套过本次投标产品(投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注:合同主体方为投标人自身)。同时提供近三年的同产品业绩清单,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清晰易于辨认,否则不能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8日0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编:130062

联 系 人:刘庆野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49

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标签: 测试系统 车轮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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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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