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EPC(二次招标)
彭泽县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EPC(二次招标)
彭泽县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经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彭泽县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EPC(二次招标);
2.建设地点:江西省彭泽县黄花镇马路口村乱石湾(271县道北);
3.建设规模及内容: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项目封场面积约3.2万m2,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0-2010)封场类别为Ⅳ类。建设内容包括:①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及防渗、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道路、雨水沟、环境与安全检测系统等工程。封场覆盖采用1.5mmHDPE防渗土工膜+100cm厚压实粘土的复合封场覆盖系统;地下水污染控制采用防渗幕墙的垂直防渗系统;对垃圾填埋气体进行导排处理;②生态回复工程:主要包括植被绿化等。封场绿化采用“种植草皮”;③渗沥液收集及处理:渗沥液收集及处理主要包括渗沥液收集系统及1个处理规模为6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及设施设备等;
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全面完工、移交。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注: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2013年11月至2018年10)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分别提供)【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等中的任意二项及竣工验收材料(必备)<不含文字证明材料>;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竣工验收材料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5.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三、文件下载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评标方式,下载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
四、网上下载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投标截止时间止(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
注: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还应在开标前办理好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
招标人: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桂先生 电话:152*****699)
招标监督机构:彭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标签: 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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