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校园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博职业学院西校区校园物业管理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地处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建筑面积11.48万平方米,由学院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实施物业管理。为加强西校区的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将学院的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招标,选聘西校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基本情况(见下表)
委托项目 | 面积 (㎡) | 备 注 | |
教学楼(4栋) | 16028 | 1.教学楼其中含多媒体教室18个;合堂教室5个; 2.图书信息楼内有报告厅1个; 3.1#实验楼为附属医院办公楼。 | |
图书楼(1栋) | 20335 | ||
实验楼(5栋) | 25525 | ||
学生公寓楼(6栋) | 37727 | ||
食堂(1栋) | 10091 | 除室内保洁、炊事机械设备维修等之外的其它房屋设施维修、维护等。 | |
体育场看台(1栋) | 2695 | 二层,含外看台及内走廊、洗手间、楼梯等 | |
启智长廊1处 | 1458 | 连接各实验楼的二层走廊 | |
人工湖1处 | 16700 | 管理(含观赏鱼喂养) | |
公共区域 | 道路 | 19200 | 1.篮球场为开放式; 2.体育场为塑胶跑道,人造草坪; 3.网球场、羽毛球及乒乓球场为封闭式; 4.器械场为开放式。 |
公寓区及教学区硬化地面积 | 10718 | ||
篮球场 | 6278 | ||
体育场 | 24617 | ||
网球场 | 1440 | ||
羽毛球乒乓球场 | 2592 | ||
器械场 | 1104 | ||
设备设施房 | 太阳能浴室1、箱式变压器1、锅炉房1、换热站1、泵房及开水房1 | 按技术文件要求实施管理 | |
绿化养护、管理 | 140000 | 工作内容按技术文件要求 |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物业管理(ZBVC-2010-21)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全国范围内具有管理经验的专业物业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必须具有行业管理国家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及绿化资质;
3、必须有10万平方米以上的高校物业管理业绩;
4、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高校物业管理的特点,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具有高校物业管理成功经验者优先。
五、欢迎各投标方到校勘察现场。可直接与我院后勤服务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孙启桐 张伟 ******* *******。
六、投标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业管理国家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及绿化管理资质证书
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作为商务标单独密封,如果投标方未按要求密封,造成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招标方概不负责。
七、标书文件出售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北区综合楼993房间(也可直接到校园网下载www.zbvc.cn)
八、购买标书截止日期: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16:30之前
九、标书送达时间:2010年7月22日(星期四)8:30之前
十、招标时间:2010年7月22日(星期四)8:30
十一、标书送达及开标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北区综合楼1020房间
十二、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用A4幅面纸打印。
十三、标书费:肆佰元整(现金)
十四、交费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综合楼105室
十五、联系人及电话:仇杰、张超 0533—*******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
一、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准备七投标文件,三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
a) 注明所投标的名称、标书编号。
b)投标单位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 在封口处密封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明显注明“正本”或“副本”。
2、投标报价
a)报价方式:采用二轮报价的方式,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b)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一个方案。提供多个报价和方案作为无效投标。
c)投标方要按照投标价格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d)报价修正原则:在投标报价表中如出现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总价相加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价相加为准;如金额大写与金额小写有差别,应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小写金额;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改,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企业简介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及获奖证书等。
4、物业管理方案
包括管理业绩(特别是高校管理业绩),竞标思路(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管理、检查、考核与奖罚措施等。
物业管理方案的汇报要用PPT课件(时间不超过20分钟)。
5、服务承诺
6、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应与投标报价总额一致。预算按以下内容编制提报:⑴员工工资;⑵员工社会保险和福利;⑶员工服装费、劳动保护费用;⑷行政办公费、通讯费;⑸卫生保洁费(保洁员用具用品费用、楼宇保洁用品配备);⑹设备折旧费(开办配备的物资);⑺小项维修费(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⑻绿化费;⑼管理费;⑽税金;⑾利润。
7、正、副本投标文件共柒份,密封于同一文件袋,封口加盖单位骑缝印章。所有投标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书一律不退还。
8、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7月22日上午8:30前送达淄博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北校区综合楼993房间),过期视为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权,不得参与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分发给所有投标方。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3、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4、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四、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原则
由学院相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评标。
2、中标条件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过评委综合分析、比较为最低评标价(即性价比最优者);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及服务承诺。
竞标结果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a) 本次投标保证金额:20000.00(贰万元整)。
b)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2、无效报价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问题
a)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参加报价仪式及谈判事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b)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方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公开报价后,投标方撤回报价,退出谈判;投标方串通报价;投标方向评标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中标后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对报价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要审查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小组只根据被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材料本身来决定其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内容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1.2、投标文件无单位印鉴章;
1.3、缺、漏项目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要求的;
1.4、其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解释的;
1.5、投标文件的管理内容和服务承诺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
第三部分 报价表
项 目 | 面积 (㎡) | 单价(元) | 年总价 (元) | 备 注 | |
教学楼(4栋) | 16028 | 1.教学楼其中含多媒体教室18个;合堂教室5个; 2.图书信息楼内有报告厅1个; 3.1#实验楼为附属医院办公楼。 | |||
图书楼(1栋) | 20335 | ||||
实验楼(5栋) | 25525 | ||||
学生公寓楼(6栋) | 37727 | ||||
食堂(1栋) | 10091 | 除室内保洁、炊事机械设备维修等之外的其它房屋设施维修、维护等。 | |||
体育场看台(1栋) | 2695 | 二层,含外看台及内走廊、洗手间、楼梯等 | |||
启智长廊1处 | 1458 | 连接各实验楼的二层走廊 | |||
人工湖1处 | 16700 | 管理(含观赏鱼喂养) | |||
公共区域 | 道路 | 19200 | 1.篮球场为开放式; 2.体育场为塑胶跑道,人造草坪; 3.网球场、羽毛球及乒乓球场为封闭式; 4.器械场为开放式。 | ||
公寓区及教学区硬化地面积 | 10718 | ||||
篮球场 | 6278 | ||||
体育场 | 24617 | ||||
网球场 | 1440 | ||||
羽毛球乒乓球场 | 2592 | ||||
器械场 | 1104 | ||||
设备设施房 | 太阳能浴室1、箱式变压器1、锅炉房1、换热站1、泵房及开水房1 | 按技术文件要求实施管理 | |||
绿化养护、管理 | 140000 | 工作内容按技术文件要求 | |||
总 计: | 元。 (大写: 元)。 |
管理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时间 | 金额 | 委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说明:仅限于国内近两年的同类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第四部分 招标项目清单及要求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投标的服务项目做出报价响应,否则做废标处理。
1、总体要求
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内,中标单位通过对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物业的养护、保洁和管理,保证校区内各项建筑和配套设施、校园环境、校园秩序、教学区、学生公寓等教学环境、设施、建筑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师生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切实保障学校教学工作、学生学习生活的正常实施。
2. 招标内容和范围
下述物业是指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物业(特殊说明的除外) 。
2.1 房屋、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运行管理(含餐厅,但不含餐厅炊事机具、供餐设施维修维护)
2.1.1 房屋建筑物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共用照明、天线、防雷设施、加压供水、供电设备配置系统等。
2.1.2 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地面、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公共部分的内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门窗等。
2.1.3 能源动力运行系统及设备管理与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电力配电系统运行、保养、维修、值班、年检(要24小时值守)。
(2)给排水系统运行、保养、维修、清理、巡检、值班(要24小时值守;设备有:消防用水和中水加压泵房1处、自备水井3处)
(3)蒸汽锅炉系统运行、保养、维修、值班、年检(1吨自动化运行燃气锅炉一台,按餐厅需求做好蒸汽保障)
(4)开水房、太阳能集热浴室的管理、设施的保养、维修、值班(浴室每天下午开放4小时)。
(5)各楼楼内的电梯运行保障、维保、年检。(其中餐厅:货梯1部,图书信息楼3部,办公及校医院楼1部)
2.1.4小型维修:所管物业范围内房屋、设施、设备、办公家具及后勤服务管理处职责范围中单项材料在200元以内(含200元)的维修维护工作(不含整体更换的工作,商业网点房室内业主自行增加设施设备、食堂的炊事机具、自行加接设施设备及各系院自管的教学设备的维修由有关部门负责,设施维修保修期内的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属零小修工作但单项配件超出定额的,由甲方购材料乙方维修,确认为故意损坏的实行有偿服务,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协助信息办做好水电控系统的维修维护(材料费由信息办负责)。
2.2教学楼、实验楼、图书信息楼的管理及教辅工作
各楼出入门礼仪值守,来访登记,楼卫安全巡视,各通道门钥匙管理,秩序的维护;公用教室 、多功能教室、报告厅的管理与教学辅助服务工作,钥匙管理、门窗开关、照明、空调、教学设备开启、关闭,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用品(粉笔、板擦等)发放,报告厅的设备管理;室内的卫生清理(固定教室的卫生、教学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由相关部门负责);空教室的卫生保洁;实验实训室、班级固定教室只限于门窗玻璃,每学期清擦两次,多媒体教室、合堂教室门窗玻璃要时时保持清洁。
2.3室内外公共场地的清洁、保洁、消杀 (除四害)、消毒和垃圾清运(不含餐厅)。
2.3.1 各楼内的公共区域的通道、楼梯、墙壁、走廊门窗玻璃、公共洗手间、地下室、架空层、屋面、楼体外玻璃幕墙等清洁保洁。
2.3.2所有楼外场地、广场、田径运动场及看台(商业网点房、餐厅等以门为界)、道路、沟渠、路灯、上下水管道、绿化带等公共环境、设施的清洁保洁,垃圾房和垃圾桶的定期清洁。
2.3.3生活区学生公寓房间外的公共部分、生活区室外道路、运动场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日常保洁、消杀、消毒、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学生宿舍内便池的清洗(每周一次)。
2.4 消防监控室值班、楼宇安全值班、楼宇及室内外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检查(不含养护维修)。
2.5 学生公寓的管理(不含学生的床位分配)。
2.5.1 安全管理
2.5.2 资产管理,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和室内物品的接管验收。
2.5.3 生活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单车棚管理、宿舍纪律的维持等。
2.5.4 学生宿舍楼内公共活动室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2.5.5 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卫生间的保洁。
2.5.6 学生宿舍内卫生间便池的定时清洗(每周用洗厕剂清刷一次,卫生间消毒一次)。
2.5.7 学生用水、电、暖气的日常管理。
2.6 物业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
2.7 综合服务(会议服务、接待、校园活动等)。
2.8绿化管理
项目概况:西校区校园内绿化的浇水、施肥、绿化区土地整平、除杂草(含树林和非绿化带的杂草和绿化垃圾的清除)、病虫害防治;校园内绿化的草坪修剪、苗木整型、苗木零星移植、花草的补栽(大面积新增种植费用由甲方负责);园艺景观、花坛的管理整型养护等。绿化面积:约140000㎡(其中:草地花坛:80000㎡,树林60000㎡),乔灌木约50000棵(以树木交接清单数量为准)。
3、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3.1 物业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使用、运行管理。
3.1.1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必须以不影响日常教学、师生生活学习为标准。
3.2.1 房屋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3.2.1.1 按行业规定建立校区内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物业管理资料档案,并妥善使用与保管。
3.2.1.2 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维修养护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完整。
3.2.1.3 校区楼内外无违章乱张贴、乱搭建、乱拉管线等现象,走廊墙壁无污染现象。
3.2.1.4 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行为。
3.2.1.5 建筑外墙面外观完好、整洁。建材贴面无脱落;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涂料脱落污渍;室外招牌整洁统一,无安全隐患,外墙装饰无破损。
3.2.1.6 确保房屋、门窗等共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 100%。
3.2.1.7 确保室外场地、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
3.2.1.8 保证公共照明、水电设施、校园广播系统、电铃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公共设施、水电气设施每天检查一遍,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在10分钟内到场,及时维修完毕。
3.2.1.9小型维修要及时,当天报修当天解决;保修(质保)期限内的设备、设施维修,由基建或供应商负责,或由基建及供应商委托管理方进行有偿代为维修(或供应商备材乙方更换),要利用假期集中对多媒体教室、固定教室、公寓的设施进行维修维护。
3.2.2 机电设施设备
(1) 综合要求:
① 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及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② 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要符合安监部门要求),由专业人员管理 (开启、关闭、保洁、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③ 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④ 保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合同期限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无设备运行事故隐患。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停止使用以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派人检修至完好为止;
(2) 供电系统:
①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需提前48小时在办公平台公告,做好实施方案,但因突然事件造成的临时停电除外;
②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预案)并严格执行;
③公共照明系统应根据使用日的季节与气候情况掌握提前开启时间,用毕应立即关闭,避免浪费;
(3) 给排水系统:
①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做好量化分析,积极协助招标方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②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③停水、限水需在办公平台公告;
④时时保持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地下室车库、开闭所、换热站、水泵设备房无积水和浸泡发生;
⑤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和长时间停水,制定险情应急处理措施或预案;
(4)锅炉运行:
①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制定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②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业务、持证上岗,按时年检;
③保障生活用蒸汽供应;
④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和年检;
(5)开水房、浴室:
①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②按时开放,保障供应;
③做好设备维护保养;
④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3.2.3 小型维修
(1)水、电、气(暖)、卫浴设备、家具、门锁维修不过夜。应急问题2小时内解决,一般工作不超24小时,夜间有维修工值守,随时解决公寓内出现的一切维修问题。
(2)遇电路故障没电、水管爆裂、水龙头漏水、门锁打不开、门窗毁坏,要随叫随修。
(3)排水管、排污管要保持畅通,如有堵塞应立即疏通,厕所堵塞应当即疏通(需换厕盆的除外)。
(4)维护维修闭路、防盗装置和电铃设施要及时。
(5)公共照明、水电气设施每日检查一遍。
(6)楼宇内门窗、卫浴设施、照明设施的检查每日一次。
(7) 各班级教室设施报修项目处理要及时.一般问题处理不过夜。
(8)要配合招标方做好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
3.3 室内外公共场地的清洁、保洁、消杀(除四害)、消毒。
(1) 根据招标方要求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并以之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 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动态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
(3) 按照学院爱卫会要求,定期杀灭蚊、蝇、鼠,并做到无滋生源,定期对范围内的场所消毒。
(4) 污水排放通畅。
(5) 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检查时,积极配合校方,搞好卫生工作,随叫随到。
(6) 入口及大厅及走廊清洁要求:
①门窗(玻璃、窗框、窗台、门把手)无手印、无污渍,保持光洁明亮;
②地面、地脚线、指示牌、座地烟灰缸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
③灯饰、通风口、空调风口、天花顶无蛛丝、无污尘;
(7) 楼层公共区域部分清洁要求:
①指示牌、悬挂牌光洁明亮,保持消防通道无杂物;
②地面、墙面、消防器材、果皮箱、垃圾筒无污溃、无痰溃、无尘迹;
③天花吊顶、送排风口无蜘蛛网和灰尘污渍;
④ 门把、镜子无水溃、无印迹,明亮照人;
(8)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清洁要求:
① 地面定时清理,无杂物;
② 黑板定时擦试,保证上课使用;
③ 桌椅无尘迹污迹;
④ 玻璃、灯饰光洁明亮;
⑤ 教学用品配备要及时;
(9) 卫生间清洁要求:
① 地面、墙面、门、窗、玻璃镜面、隔板、管道无灰尘污渍和其它杂物;
② 小便器、坐厕、洗手盆无污溃、无积水、无垢、无臭,瓷器光洁明亮;
③ 保持下水管道水流畅通;
④办公楼、信息楼、实验楼等洗手间配洗手液。
(10) 露天部分清洁要求:
①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油迹;
②校门口内外广场、伸缩门等无明显尘迹、污溃、无垃圾杂物;
③室外设施无明显灰尘污渍及不良张贴物;
④绿化带无杂物及白色垃圾。;
⑤灯饰、栏杆、指示牌、宣传牌无污渍、水迹及明显灰尘;
⑥水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垃圾桶(箱)垃圾清运及时,物品摆放整齐;
⑦垃圾桶无明显灰尘污渍,不过满;
⑧阴沟、沙井、天台无明显杂物;
⑨房屋立面、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11) 垃圾清运要求
①垃圾箱、筒的垃圾存量不超过上缘,每日清理二次,垃圾不在筒箱内过夜;
②垃圾中转站定期清洗消毒,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
(12) 以上未列明项目和要求由双方沟通决定;
(13) 以下项目每日适时保持清洁:
楼内大厅及教室门、不锈钢门、防火门、大厅玻璃窗2米以下;
石、砖、胶质地面扫拖;
水泥地、广场砖、地下室地面清扫;
教室桌椅每天擦拭,定时清理;
楼内、大厅石质、瓷砖 (2米以下)墙面;
日常通道扶手;
护栏(不锈钢要及时擦油);
卫生间设施、冲洗, 地面;
垃圾箱,果皮箱,烟灰缸;
2米以下标示牌、开关、饰物、灯罩、楼内管道;
楼道内灭火器、宣传栏;
低处通风口;
室内空调出口;
开放天台;
电梯轿厢壁、门、上油及时;
架空层;
电话亭、运动设施;
公园椅、草坪灯湿抹;
校区内道路、停车场、绿化带;
喷水池;
水面;
停车场地面;
(14) 其他项目:
各层公众楼梯、走廊地面;
收集垃圾集中桶箱;
走廊阳台、楼梯扶手表面及公共设施;
消防栓、玻璃窗台;
清洁楼梯、走廊;
地脚线、防盗门、公共房间门窗;
公共照明设施及宣传栏顶,;
天花墙身及壁灯,天台;死角;
所有公共区地面;
周围排水明沟、明渠表面\雨水检查井;
公共区门、间隔设施;
卫生间镜面及手盆\纸篓、墙壁、地脚线;
公共区玻璃;
自行车棚、车库;
以上项目内若因故出现污染,则随时清除。
3.4 学生公寓(不含学生的床位分配)的管理
3.4.1 学生公寓的管理必须接受学生工作处的检查、监督、指导。
3.4.2 聘请专科(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的年轻人员担任公寓管理员(保洁员不限)实施学生公寓的管理,按教育部、学院及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配合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和各系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法规教育,要向学生提供温馨的服务,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4.3 根据学院安全和服务要求及岗位职数要求配备每座公寓楼的公寓管理员和保洁员。
3.4.4 协助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建立公寓自律会组织,并指导开展学生自律工作。
3.4.5 指导和教育学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工作。
3.4.6 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3.4.7 协调解决学生宿舍内部矛盾纠纷,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宿舍的调整工作。
3.4.8 按要求规范自行车车棚的停放秩序。
3.4.9 根据需要配合学院适时组织查房、查夜等检查工作,协助处理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3.4.10 每周、每天进行安全用电和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3.4.11 遇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保卫处、公寓管理科和相关人员;如情况紧急应同时直接报警 (110、120或119等),主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或协调处理问题。
3.4.12 做好空房的卫生清理、粉刷与维修工作。
3.4.13 做好水电管理。
3.4.14 做好自助洗衣房(机)的管理。
3.4.15 做好学生的信件收发工作, 减少错投,不得遗失。
3.4.16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除四害、消毒工作细则(除四害每月2次)。
3.4.17 根据实际需要为学生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服务项目。
3.4.18 学生寝室内卫生间内的大小便洁具,每周清洗一次,消一次毒。
3.4.19 每学年初做好迎接新生入住、宿舍调整工作。
3.4.20 设立学生住宿人员住宿管理信息(微机)系统。
3.5多媒体教室\合堂教室\报告厅(不含实训室)及教学物资、教学设备的管理及教学辅助工作。
3.5.1 按照学院教务科研处的课表安排、调课通知、考试安排等教室使用计划,准时开关相应教室门,给学生温馨提示。
3.5.2 在不影响正常安排的情况下,对于教学单位、学生社团正常使用报告厅举办讲座等活动给予积极配合,通过院办、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合理安排(多媒体教室使用需经教务科研处批准,不得随意安排使用)。
3.5.3 购置相应数量的粉笔(或白板笔)、黑板擦,为每个教室配齐粉笔(或者白板笔)、黑板擦,确保每次上课前配备齐全。
3.5.4 对教学楼内的各类教室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满足教学及正常使用需要,高效节约,避免浪费。教室管理员应不断巡查教室的情况,应及时关门、熄灯,开放课室。
3.5.5 在教学楼一楼设立服务台或值班室,负责协调教学楼管理的有关事务、工作人员排班,及时处理师生的服务要求,主动接受师生的投诉等,值班室不得作为员工休息房。
3.5.6 保持教学区的安静,制止一切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3.5.7 保证电铃准时运行,电铃出现故障的,及时通知信息办维修。
3.5.8 做好教师休息室的开、关门工作,保证相应教学区内有充足的教师休息室处于开放状态供教师使用,避免无关人员占用,负责休息室内的教师饮水供应。
3.5.9 对多媒体教室\报告厅内多媒体、教学设备、课桌椅等物资进行统一管理,保证所管理教室里的课桌椅配备整齐清洁,对新增的资产按学校物资管理的要求做到帐、物、卡相符。
3.5.10 配备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微机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教学辅助工作。
3.5.11 保证教学楼内教室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关启。
3.5.12 制订有关教学设备的使用指南,并贴在相关设备旁边,方便师生使用前阅读。
3.5.13 按规定维护保养教学设备,配件(如电源线、插线板)配备齐全,保证各项教学设备随时处于可投入使用的状况。
3.5.14 每日检查教室内的所有设备状况(固定教室一周一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一般故障应随叫随到,当天维修完毕。维修期间,有备用设备应换上备用设备;没有备用设备的,要及时对使用该教室的老师说明清楚,确需使用有关设备上课的,按照协议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购买,调整教室并提前通知上课学生,不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
3.5.15 对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学设备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对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支持请求,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处理。
3.5.16 做好多媒体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保障相应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正常运转。对按计划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室,按要求开放教室门,打开多媒体讲台及电脑,并保证电脑能正常运行;对临时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做好多媒体讲台钥匙的出借登记及回收工作。关闭教室门前,保证多媒体设备及多媒体讲台处于关闭状态。
3.5.17 协助做好大型运动会和平时各类文体活动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3.6 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
3.6.1按照学院消防及安全制度中的规定,在学院保卫处的业务指导下对所管楼宇实施值班和消防安全管理,并服从学院保卫处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值班巡查及消防制度, 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每日防火巡查、登记制度。
3.6.2消防监控室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要求,监控人员应熟练操作监控设备,协助维保公司进行月、年维护,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
3.6.3做好各楼宇内外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齐全,完好,不得损坏、丢失。每月对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检查 1次以上,并建立备查档案。
3.6.4物业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初起火灾事故。
3.6.5协助学校保卫处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3.6.6按照学院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各楼宇均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
3.6.7各项值班、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有关问题应及时与保卫处沟通、协商。
3.6.8 负责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信息楼的的守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来联系工作或办事的人员进行查问、登记并填写(凭)会客单,方可放行;对出门的物资进行查问和登记; 严禁推、促销人员和商贩进入叫卖;制止影响和干扰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的人和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场;进行防火、防盗巡查,按作息时间闭开各通道门。
3.6.9及时发现、制止校园内乱摆摊点、车辆乱停放、乱张贴、养宠物等违反学院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禁止校园内租用学校门面的经营人员将物品摆放在滴水线外。
3.6.10协助管理进入校园的车辆和校园交通秩序,车辆应停在停车场或规定的车辆停放点,车辆停放应有序,禁鸣喇叭,保证车辆运行通畅。
3.6.11各楼宇值班及消防值班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
3.6.12中标单位所有居住在校区的人员应向学院保卫处备案,并应确保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3.7 物业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
3.7.l 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3.7.2 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3.7.3 档案资料包括:与物业相关的校园规划图纸、工程图纸、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各种制度、规程、记录、图表、函件等。
3.8 校园综合服务
3.8.1 提供学院来客来访接待服务、会议、庆典、招生、报到、艺术节、学生活动、学术活动、布展、运动会等活动的劳动服务,包括布置会场、电源提供、搬运器材、桌椅、清场等工作(会议、来访接待事宜相对北区较少)。
3.8.2 保证会议机密,在会议前要了解该会议的保密程度,以便决定如何参与会议的服务。
3.8.3 制定完备的会务服务工作细则并严格执行。
3.8.4 会务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知晓相关礼仪,并经过专业培训。
3.9 人工湖的管理和服务
3.9.1 人工湖面积较大,工作项目较多,需配置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服务,尤其是对人工湖水面保洁管理。
3.9.2 负责人工湖所用水泵等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相应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9.3 负责人工湖周边的清洁和保洁工作,每周清刷一次桥面栏杆等位置。
3.9.4 制定人工湖的管理规定,尤其是安全管理。
3.9.5 负责音乐喷泉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活动使用。
3.9.6 负责人工湖观赏鱼类的喂养管理,确保观赏鱼类状态良好,确保观赏效果。
3.9.7时时保持启智长廊的清洁卫生。
4.绿化技术要求
4.1乔木:长势旺盛,叶色正常;树冠完整美观,枝条疏密适当;无明显的死桠、枯枝和严重病虫害;
4.2灌木:绿篱三面平整,能保持一定高度,缺档总数不超过1%,最大缺档长度不超过0.4米;
4.3花坛:株距等间,有层次感,色彩搭配适宜,图案清晰,比例协调;
4.4花卉:生长健壮,开花整齐,整洁美观,无杂草、果皮垃圾,无严重人为损坏;对偶尔或轻为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4.5绿化带:无垃圾、无堆物、堆料、搭棚、摆摊及其它侵占物;
4.6草坪:生长茂盛,颜色正常、生长期绿草如茵,不枯黄,无秃露空缺,覆盖率95%以上;生长期内15天左右修剪一次,草高控制在垂直15厘米以内,绿叶期250-300天;基本无杂草,无病虫害。
4.7绿化地内保持无杂草和绿化垃圾。
4.8总体要求要达到山东省绿化一级管理标准。
4.9在管理期内发生的树木死亡要负责赔偿补栽。
5.技术指标和服务质量要求 (必须响应)
5.1 教学楼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要确保教学的正常运行,保障率100%。
5.2 根据多媒体教学及活动需要,对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合理安排, 各部门需求,要通过教务科研处电教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报告厅的使用,按学院规定实施收费。
5.3 消防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确保无消防事故,消防设备完好率100%。
5.5 卫生、清洁实行动态保洁,保洁率100%。
5.6 除因基建质量、设备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设备、配套设施完好率98%。
5.7 房屋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95%,返修率不超过1%。
5.8 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5.9 投诉处理率100%。
5.10 停车场、广场、道路完好率98%。
5.11 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完好率98%。
5.12 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98%。
5.13 照明设备、设施完好率95%。
5.14 违章处理率100%。
5.15 从事物业管理的各种工具、设备自行配备要齐全。
5.16学生公寓设岗职数要求:
5.16.1设公寓管理项目部,设部长一名。
5.16.2楼长三名,管理员十二名(不含保洁员)
5.17消防监控、楼宇内保人员设岗职数及资质
5.17.1需要消防监控值班员和消防设施及安全隐患日常检查员各1人,均要求24小时在岗值班,共需2人。如果8小时工作制,则需要6人;12小时工作制,则需要4人。
5.17.2要求:必须具备消防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山东省内),高中以上文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18至50周岁。
5.18 办公楼(现校医院楼)、信息楼、实验楼、教学楼一层白天每个出口通道要设管理岗,晚上只设主要出口值班岗。
5.19 中标单位对各大楼的安全保卫负总责,全面负责大楼的门卫管理及安全管理,确保楼内财产安全。
5.20 各大楼实行封闭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公寓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服务。
5.21 每周保证进行2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杜绝楼内违章现象。
5.22 门厅楼梯、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达到地面无垃圾、灰尘、痰迹、污迹;卫生间无污迹、异味;墙面、天棚及附属物无污迹、灰尘、蜘蛛网,公共部位窗明洁净。
5.23 维修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半小时,一般维修半个工作日内,并且当天完成,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5.24 做好楼前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引导并负责将车辆整齐停放到学院规定部位。
5.25 接受校方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听取教师和学生对物业管理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5.26 协助校区做好重大活动时的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5.27 按学院要求做好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工作。
6、人员配备要求
6.1 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高校物业管理经验,且有成功的工作业绩,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物业管理专门培训,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工作经验丰富,其他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人员必须相对稳定。
6.2 消防及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上岗证(电工需有进网电工证)。
7、管理目标
7.1、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执行国家一级行业物业管理标准,为校区师生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
7.2、创优秀物业管理园区(根据实际,三年内分别达到市优、省优)。
7.3、每学期一次顾客满意率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4.房屋、保障运行设备维护保养率达到98%以上
7.5、无责任事故发生。
8、其他要求和相关说明
8.1 投标单位应具有完整的物业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
8.2 中标单位安排到学院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有较强责任心、专业管理技术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经严格的岗前培训。各类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人员数量应满足学校的物业管理要求。统一服装,形象良好,举止文明,对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微笑服务。承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男性年龄超过60岁,女性超过55岁的不能录用)。
8.3 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实行一体化的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8.4 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如合格每年一续签,满三年再另行招标,三年全部优秀可再续签合同。
8.5 学生宿舍室内(卫生间除外)的清洁服务不在本招标管理服务范围内(不含毕业生空房清理)。
8.6 校区内各类门牌、标识牌、特殊专用标识(如水、电、气)、垃圾筒、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消防设施均由招标方负责;但物业管理所需的各类标识由中标单位负责。
8.7 招标单位提供一定面积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含办公用房、值班用房、仓库及维修场所),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中标单位免费使用,但通讯等费用(不含供暖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8.8 物业公司员工生活用房学院提供,按相应标准收取房租、水、电费。
8.9 会议室的管理服务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主要提供人力服务。
8.10 学校一年有近三个月的假期,假期间绝大部分师生离校,教室、办公室基本停用,期间的物业管理不能因为以上原因而减弱,要集中利用假期进行维修维护工作。
8.11 建筑装修施工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生活垃圾外运费由学院负责。
8.12 凡处于保修期或养护期内的项目,属学院与供应商签订协议的,其维修管理由供应商负责或由学院与供应商协商决定;属中标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协议的,其维修管理由供应商负责或由中标单位与供应商协商决定,学院不再另行支付维修费用。
8.13 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公共设施、房屋、场地、机电设施设备等所有物质,没有得到学院授权,不具有自主租赁、借用等权利。
8.14 协助学院做好特殊设备( 锅炉、电梯、避雷设施、消防系统等 )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学校负责。
8.15招标方需要增加服务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8.16 对合同(或者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明确或者有异议的,由学院物业管理办公室与中标单位协商解决。
8.17 中标单位在实施管理过程中,有关事宜由淄博职业学院后勤服务管理处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学院行使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协调、考核职责,学院绩效办也将不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察。
8.18 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评价,由后勤服务管理处、院办、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教务科研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参加组成考评小组,按照《委托管理合同》和考核实施办法的约定,每月考评一次,每学期一次总评。
8.19 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将成为合同附件。
8.20中标单位应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与淄博职业学院签订的校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对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物业实行综合一体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21 在定标后15天内到淄博职业学院组织移交接管工作。
8.22 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方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责任者自负。
9、相关数据
9.1 西校区建筑单体及运动场地面积一览表
序号 | 建筑名称 | 楼层数/数量 | 面积 | 备注 |
1 | 教 学 楼 | 16028 | ||
2 | 图 书 楼 | 20335 | ||
3 | 实 验 楼1# | 5242 | ||
实 验 楼2# | 5264 | |||
实 验 楼3# | 5029 | |||
实 验 楼4# | 5029 | |||
实 验 楼5# | 4963 | |||
实验楼连廊 | 1458 | |||
4 | 学生公寓1#-2# | 12576 | ||
学生公寓3#-4# | 12576 | |||
学生公寓5#-6# | 12576 | |||
5 | 食 堂 | 10092 | ||
6 | 换 热 站 | 776 | ||
7 | 体育场看台 | 2695 | ||
8 | 传 达 室 | 183 | ||
9 | 体育场 | 1个 | 24617 | |
篮球场 | 8个 | 6278 | ||
网球场 | 1个 | 1440 | ||
羽毛球、乒乓球场地 | 1个 | 2592 | ||
器械场 | 1个 | 1104 | ||
10 | 道路面积 | 19200 | ||
公寓区及教学区硬化地面积 | 10718 | |||
11 | 院内绿化面积 | 140000 | ||
墙外樱花林面积 | 8000 | |||
12 | 人工湖 | 16700 | ||
合 计 |
消防水带 | 694 | 消防报警主机 | 1 |
消防水枪 | 694 | 温感 | 5 |
消防箱 | 694 | 烟感 | 207 |
安全出口 | 1349 | 消防泵 | 2 |
室内消防栓 | 694 | 喷淋泵 | 2 |
室外消防栓 | 19 | 干式报警阀 | 3 |
注水栓 | 3个 | 配电柜 | 2 |
干粉灭火器 | 920 | 湿式报警阀 | 11 |
优秀 | 90分以上(包括90分) | 全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合同到期可续约。 |
良好 | 85—90分之间 (包括85分) | 全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三年到期另行招标。 |
合格 | 70—85分之间 (包括70分) | 全额支付保证金,第一年期满,合同终止,重新招标。 |
不合格 | 70分以下 | 如果任何一个季度考核在70分以下,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质保金扣除,并扣除物业管理服务费(本年度)的10%作为处罚。 |
第五部分 合同的签订
一、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与淄博职业学院签订合同,本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中标后投标单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于中标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差额补齐,合同履行完后无违约行为无息全额退还。
二、结算方式:签订合同的第一月支付当年合同总价的10%,剩余部分平均按11个月支付;从第二年起,整体费用支付按照12个月平均计算支付;每月的管理费隔月10号前支付。
附件: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淄博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淄博职业学院物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工作的质量,提高学院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切实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服务理念、依据《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物业管理工作整体要求:物业公司应按照学院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公司所承接物业工作的目标承诺实施管理服务,为学院师生创造整洁、舒适、安全、便利、文明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条: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五条职责分工执行。
1、每月(学期、年度)由各相关考核组及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
2、对考评中好的主要方面和存在问题或要加强的方面,考评人员应填写综合考评意见,物业公司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评分表一式三份,各考核组保存一份,物业公司保存一份,报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份,考核结果同时上报给分管院领导并在办公平台公布。
4、在物业管理中遇到问题,物业公司应及时主动向后勤服务管理处请示报告,以利于协调问题的及时解决。
第四条:年终主要工作目标考核,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考评。
1、教学楼多媒体教室设备及教学楼环境、秩序管理要确保教学的正常运行,保障率100%;
2、消防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确保无消防事故,消防设备完好率100%;
3、各项卫生、清洁实行动态保洁,保洁率100%;
4、除因基建质量、设备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设备、配套设施完好率98%;
5、房屋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95%,返修率不超过1%;
6、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7、投诉处理率,违章处理率分别达到100%。
8、停车场、道路完好率,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完好率,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分别达到98%;
9、照明设备、设施完好率95%;
第七条:管理目标考核,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考核进行考评。
1、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执行国家一级行业物业管理标准,为校区师生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2、创优秀物业管理园区(三年内分别获得市优、省优或以上)。
3、每学期一次顾客满意率调查达到90%以上。
4、无责任事故发生。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使用按《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执行。
第九条:本细则由学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委员会
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淄职院政办字[2008]3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行为,维护学院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淄职院政办字[2006]35号《淄博职业学院校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学院提供物业服务的所有物业管理公司。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三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主任,院办公室、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教务科研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全面行使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工作的管理、考核。
物业管理委员会下设物业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学院物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服务,接受学校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各考核小组的监督、指导。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职责分工
1、会务活动服务考核小组:由院办公室牵头负责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礼堂、接待室及学院大型活动服务工作的考核。
2、后勤服务考核小组: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牵头负责对学院办公区域、教学、实训场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校园环境的卫生保洁;校园绿化管理;房屋、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能源生活保障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的考核。
3、公寓管理服务考核小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对全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工作考核。
4、安全考核小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楼宇的消防监控、消防设施以及楼宇内保等安全工作的考核。
5、教辅教学考核小组:由教务科研处牵头负责对多媒体教室、合堂教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 各考核小组负责对所属物业日常各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工作,每月五日前将上月考核成绩报学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七条 考核组织:日、月考核工作由各考核牵头部门自行组织,年度(或学期)工作考核,由学校物业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部署。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满意度测评。
第八条 考核依据:以《淄博职业学院物业邀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和《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为依据,按照《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打分。
第九条 考核原则: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十条 考核程序:1、物业管理服务自查汇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2、查看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记录等作业文件,资料档案管理。3、物业管理效果现场打分。4、民意测评。5、结果反馈。各物业管理公司每月1日前向各牵头考核部门递交上月自查报告。
第十一条 考核按百分制
各考核小组考核分占总分的权重:院办公室10%、后勤服务管理处40%、公寓25%、消防安全15%,教务处10% 。
第十二条 考核成绩计算:
1、月考核成绩=日考评分×60%+月底综合检查评分×20%+教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分×20%。
2、各组年度(或学期)考核成绩=月考核成绩×60%+年底综合检查评分×20%+教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分×20%。
3、某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工作总成绩=各考核组成绩之和。
第十三条 考核等次:70分(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71---84分(含84分)为基本合格;85—90分为良好;91分以上为优秀。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月、年考核综合平均得分为优秀,学院向物业公司全额支付月(年)物业管理服务费,并年终给予表彰奖励,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按合同执行可续约;月、年考核综合平均得分为良好或达不到承诺管理目标的要求的,学院向物业公司全额支付月(年)物业管理费,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标;月、年考核综合平均得分为基本合格或存在问题多并短期内得不到改善的,扣月(年)物业管理的的6%,本年度合同期满后,合同终止,重新招标;连续两月考核综合平均得分为不合格,本学期末或年度末终止合同,全额扣除质保金,并扣罚本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 。
第十五条 物业公司应对各职能部门提出的某些项目整改要求进行及时改正。对其在日常服务中未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和未达到服务标准的,由各考核小组或物业管理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自整改通知书下发起五日内完成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根据未达标程度扣减其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5%。
第十六条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造成学校利益损失的,按照《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违反学校其它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在本办法公布之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淄博职业学院物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3、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工作满意度评价表
主题词:后勤 物业管理 办法
淄博职业学院办公室
校对:牛明哲 打字:班红英 共印4份
相关链接文件:相关材料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