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坊镇南坑-坪上村、三黄-滑石村、方田乡岭下等5个村招标公告
曹坊镇南坑-坪上村、三黄-滑石村、方田乡岭下等5个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SMNH[2018]12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2 018年土地开发项目(A标段:曹坊镇南坑-坪上村、三黄-滑石村、方田乡岭下等5个村)已由宁政文〔2018〕219号、宁政文〔2018〕217号、宁政文〔2018〕2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化县2018年土地开发项目(A标段:曹坊镇南坑-坪上村、三黄-滑石村、方田乡岭下等5个村);
2.2、建设地点:宁化县曹坊镇南坑-坪上村、曹坊镇三黄-滑石村、方田乡岭下等5个村境内;
2.3、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工程总造价约为525万元(具体以财政局出具的预算评审报告审定金额为准);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标段,其中曹坊镇南坑-坪上村*******元、曹坊镇三黄-滑石村*******元、方田乡岭下等5个村472300元,合计总造价*******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2018年土地开发项目(A标段:曹坊镇南坑-坪上村、三黄-滑石村、方田乡岭下等5个村)包括耕地开发、灾毁耕地复垦、新建田间道、新建防冲护岸、新建排灌渠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6、工期要求:6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根据宁化县纪委、监委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3.7、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县中环中路翠江大厦D幢203室)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工程预算书等其他资料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 “宁化县2018年土地开发项目 A标段 投标保证金”(可简写);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会议室(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身份全过程参加本工程的开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单据(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项目业主: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6*****210)
宁化县方田乡人民政府(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1*****65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中环中路翠江大厦D幢203室
电话:****-*******
联系人:小彭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化县支行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06 0095 061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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