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霜崇胜禅寺危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石霜崇胜禅寺危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浏阳市金刚镇石霜崇胜禅寺危房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金刚镇石霜崇胜禅寺危房修缮工程,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8]3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市财政统筹、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和石霜寺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金刚镇石霜崇胜禅寺危房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金刚镇石霜寺院内。
2.3 建设规模:墙体修缮加固、屋面维修换瓦、危房地基加固、新增排水设施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不改变原有风貌,修旧如旧,达到长沙市文物局批复的设计方案要求和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7 计划总投资:*******.25元。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明(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3.4.3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9月-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6日9: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市民之家(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不另外计取任何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协商解决。
(3)承包人现场管理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一致,且到岗时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确定项目部组成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部组成人员,监理单位和招标人要求调换的除外,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办理人员变更。
(4)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全勤上岗,发包人、监理人对项目部组成人员上岗情况严格考勤。项目经理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
(5)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历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承包人所有报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和资料(详见合同附件4),如未完成,经发包人催告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承包人负责做好消防验收相关申报资料,配合发包人做好消防检测和消防验收申报工作,消防验收工作由承包人组织实施(需在竣工验收之前完成),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消防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延误引起项目不能竣工验收备案,承包人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7)承包人应服从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及监理依法、依规的项目管理,如违反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处罚,处罚标准参照《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履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详见附件5)执行。
(8)承包人须在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人员,配合全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和“蓝天碧水保卫战”的检查并达到相关要求及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关于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的要求,确保施工工地的卫生和整洁,如因检查出现扣分情况,每扣0.1分,承担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
地址: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9*****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恒大华府一期16栋1202室
联 系 人:桑女士
联系电话:186*****9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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