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Shanghai Nuclear PuyuanCorporation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

设备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RCC-M

数量

单位

质保等级

1

螺旋式降压器

3

6

QA3

2

取样瓶

NA

4

QA3

3

碘取样过滤器

NA

2

QNC

4

5μ过滤器

NA

2

QNC

5

Millipore干残渣过滤器

NA

2

QNC

6

阳离子除盐柱

NA

6

QNC

7

压缩机

NA

2

QNC

8

气体取样瓶

NA

4

QNC

9

事故后取样用TMI板

NA

2

QNC

10

连通用屏蔽桥

NA

2

QNC

11

带取样塞的屏蔽桥

NA

2

QNC

12

洗瓶

NA

4

QNC

13

移动式氢分析仪

NA

2

QNC

14

取样手套箱

NA

2

QA3

15

ZLT-ZBR手套箱

NA

2

QA3

16

移动式氢分析仪手套箱

NA

2

QA3

17

H2分析室

NA

2

QA3

18

液体通风柜

NA

2

QA3

19

气体通风柜

NA

2

QA3

交货时间:_1#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2022年4月30日交货;2#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2023年2月28日到货交货地点:_DDP现场指定地点交货__

2.3招标编号:FZ918WXR227C11506BD/ZBDL-*******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不允许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81220900 20181225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注:第一次招标时已缴纳标书款的潜在投标人无须再缴费)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漳州1.2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二次招标)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22日9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核取样系统配套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0@qq.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 1219


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机组 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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